解读专家:罗开海
我国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1.0.4条提出“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发布的文件(图件)确定”的强制性规定。本集将从地震烈度的基本概念、烈度在抗震设计中的重要地位、抗震设防烈度的确定原则和具体方法、实施注意事项、检查控制手段等角度对规范进行解读,以期帮助各位工程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与把握这一规定。
罗开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研究员,长期从事建筑抗震科研与设计实践。
S001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1.0.1条_三水准抗震设防思想的正确理解与把握.mp4
S002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1.0.2条_6度设防决策的始末及实施控制.mp4
S004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3.2节_建筑抗震设计中地震影响的确定.mp4
S005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3.3.1条_建筑场址选择的基本原则.mp4
S006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3.3.2条_场地对抗震构造措施的影响.mp4
S007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3.4.1条_建筑抗震概念设计.mp4
S008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3.4.3条_扭转规则性判断及扭转效应设计对策.mp4
S008_罗开海_GB50011-2010_第3.4.3_条扭转规则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