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GB 50165-92 废止
Technical code for maintenance and strengthening of ancient timber buildings 收藏

发布日期:1992-09-29

实施日期:1993-05-01

主编部门: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编单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梁坦,王永维,倪士珠,祁英涛,张之平,于倬云,臧尔忠,孟繁兴,季直仓,李世温,郭惠平,李源哲,刘奇颐,卓尚木,方复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4337

出版时间:1993-05-01

售价 30.00

本规范在制订过程中,收集了国内外有关文献和资料,进行了多次调查实测和必要的验证试验,系统总结了工程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意见和多次听取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适用于古建筑木结构及其相关工程的检查、维护与加固。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通知,在我委主持下,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国内有关科研、高等院校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制订过程中,收集了国内外有关文献和资料,进行了多次调查实测和必要的验证试验,系统总结了工程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意见和多次听取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分总则、基本规定、工程勘查要求、结构可靠性鉴定与抗震鉴定、古建筑的防护、木结构的维修、相关工程的维修、工程验收等八章及三个附录。本规范的施行应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配合使用。

在古建筑保护领域中,制定这类规范在国内外尚属首次,必定会有许多不足之处。为了进一步提高本规范水平,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将问题和意见寄交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成都一环路北三段九号,邮码610081),以供修订时参考。

四川省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二年六月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668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四川省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65-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四川省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的通知

编制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三章 工程勘查要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承重木结构的勘查

第三节 相关工程的勘查

第四章 结构可靠性鉴定与抗震鉴定

第一节 结构可靠性鉴定

第二节 抗震鉴定

第五章 古建筑的防护

第一节 木材的防腐和防虫

第二节 防火

第三节 防雷

第四节 除草

第五节 抗震加固

第六章 木结构的维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荷载

第三节 木材及胶粘剂

第四节 计算原则

第五节 木构架的整体维修与加固

第六节 木柱

第七节 梁枋

第八节 斗栱

第九节 梁枋、柱的化学加固

第七章 相关工程的维修

第一节 场地、排水及基础

第二节 石作

第三节 墙壁

第四节 瓦顶

第五节 小木作

第六节 其他

第八章 工程验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木构架工程的验收

第三节 相关工程的验收

附录一 名词解释

附录二 古建筑基本自振周期的近似计算

附录三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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