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7-26
实施日期:2012-06-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何华松,余文畴,张友祥,邵善忠,洪建,陈长柏,胡兆球,马东亮,毛世民,于强生,刘士和,张俊华,章敏,姚仕明,高幼华,金林花,丁宁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1580177·797
出版时间:2012-04-01
本规范共有8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资料、总体规划、河道水力计算、河床演变分析、典型河段整治原则、整治工程设计等。
本规范适用于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的河道整治设计。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共有8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资料、总体规划、河道水力计算、河床演变分析、典型河段整治原则、整治工程设计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电话:010—62056492;邮政编码:100120;电子邮件:jsbz@giwp.org.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何华松 余文畴 张友祥 邵善忠 洪建 陈长柏 胡兆球 马东亮 毛世民 于强生 刘士和 张俊华 章敏 姚仕明 高幼华 金林花 丁宁
主要审查人:梅锦山 刘咏峰 徐宪彪 付成伟 何孝俅 李小燕 王府义 闫俊平 朱峰 任增平 雷兴顺 王玉太 胡一三 张红武 窦以松 王永忠 郭朝文 苏加林 陈宝中 戴力群 李长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河道整治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河道整治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07—2011,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0号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资料
3.1 社会经济
3.2 水文气象
3.3 河床演变
3.4 地形地质
3.5 相关工程
3.6 其他
4 总体规划
4.1 河道整治任务与标准
4.2 治导线制定
4.3 整治工程总体布置
5 河道水力计算
5.1 一般规定
5.2 河道恒定流计算
5.3 河道非恒定流计算
6 河床演变分析
6.1 一般规定
6.2 河床演变资料分析
6.3 数学模型计算
6.4 河工模型试验
7 典型河段整治原则
7.1 一般规定
7.2 顺直型河段
7.3 弯曲型河段
7.4 分汊型河段
7.5 游荡型河段
7.6 潮汐河口段
8 整治工程设计
8.1 堤防工程
8.2 防护工程
8.3 控导工程
8.4 疏挖工程
8.5 生物工程
8.6 安全监测
附录A 河床演变分析
附录B 防护工程计算
附录C 控导工程计算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制定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information
3.1 Socio-economic information
3.2 Hydrometeorological information
3.3 Fluvial process
3.4 Topographical data and geological data
3.5 Associated works
3.6 Other information
4 Overall planning
4.1 The task and standard of river regulation
4.2 Establishment of regulation line
4.3 General arrangement of regulation works
5 Hydraulic calculation for river course
5.1 General requirement
5.2 Calculation of steady flow
5.3 Calculation of transient flow
6 Analysis of fluvial process
6.1 General requirement
6.2 Analysis of fluvial process data
6.3 Mathematical model computation
6.4 River model test
7 Principles for typical reach regulation
7.1 General requirement
7.2 Straight reach
7.3 Meandering reach
7.4 Braided reach
7.5 Wandering reach
7.6 Tidal estuary
8 Design of regulation works
8.1 Levee works
8.2 Protection works
8.3 River control works
8.4 Dredging works
8.5 Vegetation works
8.6 Safety monitoring
Appendix A Analysis of fluvial process
Appendix B Calculation of protection works
Appendix C Calculation of river control works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1.3 整治河段的防洪、排涝、灌溉或航运等的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整治河段的防洪标准应以防御洪水或潮水的重现期表示,或以作为防洪标准的实际年型洪水表示,并应符合经审批的防洪规划。
2 整治河段的排涝标准应以排除涝水的重现期表示,并应符合经审批的排涝规划。
3 整治河段的灌溉标准应以灌溉设计保证率表示,并应符合经审批的灌溉规划。
4 整治河段的航运标准应以航道的等级表示,并应符合经审批的航运规划。
5 整治河段的岸线利用应与岸线控制线、岸线利用功能分区的控制要求相一致,并应符合经审批的岸线利用规划。
6 当河道整治设计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设计标准时,应协调各标准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