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GB 50981-2014 现行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收藏

发布日期:2014-10-09

实施日期:2015-08-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赵锂,刘振印,朱跃云,宋孝春,张青,李学好,张良平,张杰,孙成群,杨炯,张大明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26345

出版时间:2015-03-01

售价 7.59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设计基本要求;4.给水排水;5.暖通空调;6.燃气;7.电气;8.抗震支吊架。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的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不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设计基本要求;4.给水排水;5.暖通空调;6.燃气;7.电气;8.抗震支吊架。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邮编: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深圳市置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锂 刘振印 朱跃云 宋孝春 张青 李学好 张良平 张杰 孙成群 杨炯 张大明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姜文源 陈云玉 刘军 郁银泉 汤小军 华明九 刘建华 王红朝 李立晓 陈众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8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81-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5.1.4、7.4.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9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设计基本要求

3.1 一般规定

3.2 场地影响

3.3 地震影响

3.4 地震作用计算

3.5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和支吊架抗震要求

4 给水排水

4.1 室内给水排水

4.2 建筑小区、单体建筑室外给水排水

5 暖通空调

5.1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

5.2 室外热力系统

6 燃气

6.1 一般规定

6.2 燃气系统

7 电气

7.1 一般规定

7.2 系统和装置的设置

7.3 机房位置选择

7.4 设备安装

7.5 导体选择及线路敷设

8 抗震支吊架

8.1 一般规定

8.2 抗震支吊架计算

8.3 抗震支吊架设计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and Symbols

2.1 Terms

2.2 Symbols

3 Basic Requirements of Design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3.2 Site Influence

3.3 Earthquake Motion Influence

3.4 Calculation for Earthquake Action

3.5 Seismic Requirements of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Facilities and Brackets in Buildings

4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4.1 Indoor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4.2 Building Quarters and Outdoor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5 HVAC

5.1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s

5.2 Outdoor Thermal System

6 Gas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6.2 Gas System

7 Building Electricity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Settings of System and Equipments

7.3 Location Options of Engine Rooms

7.4 Equipments Installation

7.5 Conductor Selection and Line Laying

8 Seismic Brackets and Hangers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8.2 Calculation for Seismic Brackets and Hangers

8.3 Design for Seismic Brackets and Hangers

Explanations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0.4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废止)

5.1.4 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废止)

7.4.6 设在建筑物屋顶上的共用天线应采取防止因地震导致设备或其部件损坏后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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