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35-2010 现行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industrial metallic piping engineering 收藏

发布日期:2010-08-18

实施日期:2011-06-01

主编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夏节文,张永明,杨惠,胡忆沩,朱宇,李功福,张永光,于大江,单承家,赵红梅,芦天,颜祖清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1580177·572

出版时间:2011-05-01

售价 16.56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六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1997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管道安装的基本规定,管道元件和材料的检验,管道加工,管道焊接和焊后热处理,管道安装,管道检查、检验和试验,管道吹扫与清洗,工程交接验收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在不适用范围中增加了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管道及非圆形截面的管道等。

2.增加了“符号”一节。

3.增加了管道分级的规定。

4.增加了管道组成件光谱分析的材质范围。

5.增加了安全阀应进行整定压力调整和密封试验的规定。

6.增补了斜接弯头、焊制翻边接头、支吊架制作的通用技术要求。

7.删除了部分“焊接”的通用技术要求。增补了法兰连接、支管连接的焊接要求。

8.增加了锆材有色金属管道、加套管和阀门安装的通用技术要求。

9.增加了焊缝射线和超声波检测的技术等级要求。

10.增加了“脱脂”一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槐安东路28号仁和商务1—1—1107室,邮编:05002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 中国石化集团第五建设公司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总公司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管道铁路工程公司 吉林化工学院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 阿美科工程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夏节文 张永明 杨惠 胡忆沩 朱宇 李功福 张永光 于大江 单承家 赵红梅 芦天 颜祖清

主要审查人:李柏年 戈兆文 徐明才 谭梦君 李天光 李信浩 王新建 吉章红 王建生 李洪波 武振平 孙韵 汤志强 张西民 蒋桂英 余月英 陈鸿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36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35—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5、8.6.1(2)、8.6.6(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199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分级

4 管道元件和材料的检验

4.1 一般规定

4.2 阀门检验

4.3 其他管道元件检验

5 管道加工

5.1 一般规定

5.2 下料切割

5.3 弯管制作

5.4 卷管制作

5.5 管口翻边

5.6 夹套管制作

5.7 斜接弯头制作

5.8 支、吊架制作

6 管道焊接和焊后热处理

7 管道安装

7.1 一般规定

7.2 管段预制

7.3 钢制管道安装

7.4 连接设备的管道安装

7.5 铸铁管道安装

7.6 不锈钢和有色金属管道安装

7.7 伴热管安装

7.8 夹套管安装

7.9 防腐蚀衬里管道安装

7.10 阀门安装

7.11 补偿装置安装

7.12 支、吊架安装

7.13 静电接地安装

8 管道检查、检验和试验

8.1 一般规定

8.2 外观检查

8.3 焊缝表面无损检测

8.4 焊缝射线检测和超声检测

8.5 硬度检验及其他检验

8.6 压力试验

9 管道吹扫与清洗

9.1 一般规定

9.2 水冲洗

9.3 空气吹扫

9.4 蒸汽吹扫

9.5 脱脂

9.6 化学清洗

9.7 油清洗

10 工程交接

附录A 施工质量检查记录的内容及格式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修订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and symbols

2.1 Terms

2.2 Symbols

3 Basic requirement

3.1 General requirement

3.2 Classes

4 Inspection of pipework components and materials

4.1 General requirement

4.2 Valve inspection

4.3 Inspection of other pipework components

5 Machining of piping

5.1 General requirement

5.2 Pipe cutting

5.3 Bending fabrication

5.4 Machining of roiling tube

5.5 Flanging edge of pipe orvfice

5.6 Machining of jacket piping

5.7 Fabrication of miter elbow

5.8 Fabrication of piping support and hanger

6 Welding and heat-treatment after welding of piping

7 Installation of piping

7.1 General requirement

7.2 Prefabricating for section of pipe

7.3 Steel piping installation

7.4 Piping installation of coupling equipment

7.5 Cast iron piping installation

7.6 Installation of stainless steel piping and non-ferrous piping

7.7 Heat tracing piping installation

7.8 Jacket piping installation

7.9 Installation of anti-corrosion lining piping

7.10 Valve installation

7.11 Expansion joint installation

7.12 Installation of piping support and hanger

7.1 3 Installation of static electricity grounding

8 Inspection,examination and test of piping

8.1 General requirement

8.2 Visual examination

8.3 Non-destructive testing of welding seam surface

8.4 Radiographic and ultrasonic examinations of welding seam

8.5 Hardness examination and other inspections

8.6 Pressure test

9 Blowing and cleaning of piping

9.1 General requirement

9.2 Water flushing

9.3 Air blowing

9.4 Steam blowing

9.5 Degreasing

9.6 Chemical cleaning

9.7 Oil cleaning

10 Hand-over of engineering

Appendix A Content and form for inspection record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0.5 当需要修改设计文件及材料代用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应出具书面文件。

8.6.6 泄漏性试验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送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以及可燃介质的管道,必须进行泄漏性试验。

2 泄漏性试验应在压力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介质宜采用空气。

3 泄漏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

4 泄漏性试验可结合试车工作一并进行。

5 泄漏性试验应逐级缓慢升压,当达到试验压力,并停压10min后,应采用涂刷中性发泡剂等方法,巡回检查阀门填料函、法兰或螺纹连接处、放空阀、排气阀、排净阀等所有密封点应无泄漏。

6 经气压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经拆卸过的管道可不进行泄漏性试验。

7 泄漏性试验合格后,应及时缓慢泄压,并应按本规范第8.6.1条第7款的规定填写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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