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686-2011 现行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infectious diseases hospitals 收藏

发布日期:2011-07-26

实施日期:2012-06-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王清勤,赵力,秦川,杨建国,郑毅,路宾,许钟麟,曾宇,王虹,冉鹏,林向阳,曹国庆,田小虎,于冬,张益昭,陈乐端,何春霞,桓朝晖,刘强,朱文华,邹健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21085

出版时间:2011-10-01

售价 10.35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传染病医院建筑的施工和验收。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4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本规范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1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与智能化、医用气体、消防、工程检测、工程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卫生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佑安医院 北京地坛医院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医疗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 北京中景恒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铭铉净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申菱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王清勤 赵力 秦川 杨建国 郑毅 路宾 许钟麟 曾宇 王虹 冉鹏 林向阳 曹国庆 田小虎 于冬 张益昭 陈乐端 何春霞 桓朝晖 刘强 朱文华 邹健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许溶烈 吴德绳 李景芳 辛春华 赵伟 李俊奇 陈琪 任元会 林平 方天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99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传染病医院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686-2011,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3.6(1、2、3)、6.3.9(1、2、3)、7.2.4、7.2.5、7.3.5、7.4.1、8.2.3、8.2.4、9.1.1、9.2.1、9.2.3、9.2.4、9.2.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7月26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材料和设备要求

3.2 施工要求

4 建筑

4.1 一般规定

4.2 材料要求

4.3 施工要求

4.4 分项工程验收

5 给水排水

5.1 一般规定

5.2 材料和设备要求

5.3 施工要求

5.4 分项工程验收

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6.1 一般规定

6.2 材料和设备要求

6.3 施工要求

6.4 分项工程验收

7 电气与智能化

7.1 一般规定

7.2 材料和设备要求

7.3 施工要求

7.4 分项工程验收

8 医用气体

8.1 一般规定

8.2 材料和设备要求

8.3 施工要求

8.4 分项工程验收

9 消防

9.1 一般规定

9.2 材料和设备要求

9.3 施工要求

9.4 分项工程验收

10 工程检测

10.1 一般规定

10.2 环境指标检测

11 工程验收

11.1 一般规定

11.2 工程验收

附录A 传染病医院建筑工程综合性能评定

附录B 传染病医院建筑工程环境指标检测记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制定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s

3.1 Material and Equipment Requirements

3.2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4 Architecture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Material Requirements

4.3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4.4 Acceptance of Subdivisional Project

5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5.2 Material and Equipment Requirements

5.3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5.4 Acceptance of Subdivisional Projects

6 Heating,Ventilating and Air Conditioning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6.2 Material and Equipment Requirements

6.3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6.4 Acceptance of Subdivisional Projects

7 Power Supply and Intelligence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Material and Equipment Requirements

7.3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7.4 Acceptance of Subdivisional Projects

8 Medicinal Gases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8.2 Material and Equipment Requirements

8.3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8.4 Acceptance of Subdivisional Projects

9 Fire Prevention

9.1 General Requirements

9.2 Material and Equipment Requirements

9.3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9.4 Acceptance of Subdivisional Projects

10 Project Check

10.1 General Requirements

10.2 Environment Index Check

11 Acceptance of Project

11.1 General Requirements

11.2 Acceptance of Project

Appendix A 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Judgement for Infectious Hospital Construction………

Appendix B Test Record for Environment Index of Infectious Hospital Construction………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5.3.6 负压隔离病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管道应设置倒流防止器。

2排水立管不应在负压隔离病房内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3排水管道的通气管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2m,通气管口周边应通风良好,并应远离一切进气口。

4 排水通气管上的高效过滤器,其安装位置与方式应便于维修与更换。

5 非负压隔离病房区所用生活饮用给水管道应避开负压隔离病房区;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6.3.9 负压隔离病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风机应与送风机连锁,排风机先于送风机开启,后于送风机关闭。

2排风高效过滤器的安装应具备现场检漏的条件;否则,应采用经预先检漏的专用排风高效过滤装置。

3排风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2m,排风口处应安装防护网和防雨罩。

4 送风末端过滤器的过滤效率不应低于高中效的过滤效率。

5 高效过滤器装置应在现场安装时打开包装。

6 排风高效过滤器应就近安装在排风口处。

7 排风高效过滤器应有安全的现场更换条件。

8 排风高效过滤器宜有原位消毒的措施。

7.2.4 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所有设置互锁功能的门都必须能处于可开启状态。

7.2.5 负压手术室及负压隔离病房的空调设备监控应具有监视手术室及负压隔离病房与相邻室压差的功能,当压差失调时应能声光报警。

7.3.5 IT接地系统中包括中性导体在内的任何带电部分严禁直接接地。IT接地系统的电源对地应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

7.4.1 通风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连锁,并应设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及报警装置。严寒地区、寒冷地区新风系统应设置防冻保护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硬件配置及软件功能,在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人为设置故障,检查连锁功能。

检验数量:全部通风空调系统。

8.2.3 麻醉废气排放系统、负压吸引系统应安装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的过滤除菌器。

8.2.4 传染病医院中心供氧气源应设中断供氧的报警装置,空气压缩机、负压吸引泵的备用机组应能自动切换。

9.1.1 传染病医院建筑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并应设应急电源,火灾时应急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9.2.1 防排烟系统风管、风口、风阀及支吊架的材料、密封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9.2.3 传染病医院建筑消防水泵备用泵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的工作能力。

9.2.4 污染区和半污染区的排烟口应采用常闭排烟口。

9.2.5 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标志的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30min。

浏览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