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475-2019 现行
Standard for design of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moderate climate zone 收藏

发布日期:2019-02-01

实施日期:2019-10-01

主编部门: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

主编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杜小光,张辉,王剑非,董宏,冯雅,沈家文,方菊明,董明,李燕微,吴青,杨成,谭良斌,温会茹,徐锋,简宇航,翟辉,宁宏翔,陈京瑞,张舜,钟辉智,焦伦杰,邓岗,杨阳,庞逸,禇云生,唐文华,毛凯,张文,李守立,刘永,赵凌云,熊英,郑文,欧阳文璟,雷浩,王峥,袁明红,李章建,李凌,刘晖,潘佩瑶,龙星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33395

出版时间:2019-05-01

售价 9.66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气候子区与室内节能设计计算指标;4.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5.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6.供暖空调节能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温和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气候子区与室内节能设计计算指标;4.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5.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6.供暖空调节能设计。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邮编:650217)。

本标准主编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昆明理工大学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 云南省建筑节能协会 云南建投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滇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杜小光 张辉 王剑非 董宏 冯雅 沈家文 方菊明 董明 李燕微 吴青 杨成 谭良斌 温会茹 徐锋 简宇航 翟辉 宁宏翔 陈京瑞 张舜 钟辉智 焦伦杰 邓岗 杨阳 庞逸 禇云生 唐文华 毛凯 张文 李守立 刘永 赵凌云 熊英 郑文 欧阳文璟 雷浩 王峥 袁明红 李章建 李凌 刘晖 潘佩瑶 龙星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杨仕超 孟庆林 付祥钊 周伟 王云新 任俊 闫增峰 贺刚 罗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9年 第17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475-2019,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4.2.2、4.3.6、4.4.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2月1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气候子区与室内节能设计计算指标

4 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4.3 自然通风设计

4.4 遮阳设计

4.5 被动式太阳能利用

5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6 供暖空调节能设计

附录A 温和地区典型城镇的太阳辐射数据

附录B 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

附录C 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编制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Climate Sub-zone and Calculation Parameter of Indoor Thermal Environment

4 Building and Envelope Thermal Design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Building Envelope Thermal Design

4.3 Natural Ventilation

4.4 Sun Shading

4.5 Passive Solar Energy Utilization

5 Building Envelope Thermal Performance Trade-off

6 Energy Efficiency Design on Heating an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Appendix A Data of Solar Irradiation in Representative Cities

Appendix B Methodology for Mean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Wall

Appendix C Simplification on Building Shading Coefficient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2.1 温和A区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各部位的平均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当指标不符合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本标准第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温和B区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各部位的平均传热系数()必须符合表4.2.1-2的规定。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规范》 GB 55015-2021废止)

4.2.2 温和A区不同朝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4.2.2-1规定的限值。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不应大于表4.2.2-2规定的限值。当外窗为凸窗时,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比表4.2.2-2规定提高一档;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面积应按洞口面积计算。当设计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或传热系数不符合表4.2.2-1和表4.2.2-2的规定时,应按本标准第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温和B区居住建筑外窗的传热系数应小于4.0W/(m·K)。温和地区的外窗综合遮阳系数必须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规范》 GB 55015-2021废止)

4.3.6 温和B区居住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应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其外窗有效通风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10%。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规范》 GB 55015-2021废止)

4.4.3 温和地区外窗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表4.4.3中的限值规定。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规范》 GB 55015-2021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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