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26
实施日期:2018-07-26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吉林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杨红,王保军,严业飞,臧锐,李瑞千,李伟,蔡磊,赵海,薛春雷,姜云海,张富国,厉彦松,刘士丰,高全生,姚文夏,高孟臣,袁琳,李晓丹,李菁菁
出版社:吉林人民出版社
标准书号:DB22/T 5009—2018
出版时间:2018-07-01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垃圾分类;5 垃圾收集运输;6 垃圾处理;7 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8 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除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村及农户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7]1号),编制组经调查研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垃圾分类;5 垃圾收集运输;6 垃圾处理;7 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8 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19号,邮编:130041,邮箱:jljsbz@126.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吉林省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红 王保军 严业飞 臧锐 李瑞千 李伟 蔡磊 赵海 薛春雷 姜云海 张富国 厉彦松 刘士丰 高全生 姚文夏 高孟臣 袁琳 李晓丹 李菁菁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尹军 张凤君 陶乐然 周毅 孙炜宁 王汉席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
第480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统一编号为:DB22/T 5009-2018,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26日
目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垃圾分类
5 垃圾收集运输
5.1 一般规定
5.2 收集
5.3 运输
6 垃圾处理
6.1 一般规定
6.2 可回收物处理
6.3 惰性垃圾处理
6.4 有毒有害垃圾处理
6.5 易腐垃圾处理
6.6 其它垃圾处理
7 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
7.1 一般规定
7.2 环境保护
7.3 劳动卫生
8 运行与维护
8.1 一般规定
8.2 运行与维护
附录A 收集设施示意图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