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实务权威问答
相关标准: 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 JGJ/T 30-2015
作者:周吉高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8-01
ISBN:978-7-112-19603-6
征订号:29118
本书对各省、市营改增口径中的问题进行精选、归类,整理出200多个营改增相关问题。全书共分为两篇,包括“营改增”的一般性问答以及“营改增”有关建筑业的问答,内容涵盖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与征收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义务、缴扣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税收减免的处理,征收管理,建筑业“营改增”基础知识,建筑业计税方法的选择,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甲供工程及清包工,建筑业差额征收,建筑业新、老项目的认定,建筑业涉营业税问题,建筑业发票管理问题,建筑业的特殊销售行为,建筑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建筑业“营改增”的其他问题,全面翔实,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本书广泛适用于全国各类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财务人员、工程造价人员、采购人员、合约管理人员、法务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高层领导。本书亦可供房地产企业等建设单位各类管理人员参考。
目录
前言
第一篇“营改增”的一般性问答
第一章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增值税纳税人
纳税人登记程序的相关规定
扣缴义务人
第二章 征税范围
25.销售不动产的内容是什么?
26.销售无形资产的内容是什么?
27.销售服务的内容是什么?
28.如何界定销售行为?
29.如何界定视同销售?
30.如何界定有偿?
31.如何界定境内外?
32.本次营改增试点的新增行业有哪些?
33.不征收增值税的范围是什么?
34.建材城主业是出租摊位,按何种类别征收增值税?
第三章 税率与征收率
35.营改增新增行业的基本税率与征收率是多少?
零税率
其他问题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
混合销售与兼营
进项税额
增值税扣税凭证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差额征税
一般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业税相关问题
折扣销售、销售折让、中止、退回
其他问题
第五章 纳税义务、缴扣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79.什么是报税?
80.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81.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82.按季申报是如何规定的?
83.按月申报是如何规定的?
84.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85.如何汇总申报与纳税?
86.发票领用是如何规定的?
87.申报方式和所需材料是如何规定的?
88.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第六章 税收减免的处理
89.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90.营改增前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并享受免税政策的小微企业,营改增后可否享受免税政策?
91.增值税纳税的起征点有哪些?
92.适用税收减免的,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3.营业税的减免政策是否在营改增后延续执行?
94.营改增与出口退税的关系?
95.免税、减税是否可放弃?
96.增值税免税和零税率是否可选择适用?
97.税收优惠备案的办理需注意什么?
有关税收减免的其他问题
第七章 征收管理
103.营改增后,增值税由哪个税务机关征收?
104.哪些情形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5.营改增后,对普通发票的管理有何要求?
106.纳税人是否可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107.哪些情况下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108.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109.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有何区别?
110.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哪些形式或程序上的要求?
1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12.营改增后,发票专用章是否需要重新刻制?
113.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14.可委托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的范围是什么?
115.对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有何资格及形式的要求?
116.哪些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17.其他个人是否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118.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有何格式要求?
119.哪些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发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20.有关税控装置的安装及使用需要注意什么?
121.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认证?
122.哪些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123.实行三证合一后,对纳税人有何影响?
124.何种情况下应实行纳税辅导管理?
125.已缴纳营业税的,营改增后应如何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26.按季申报的营业税纳税人,5月1日后应如何申报?
127.2016年6月份的纳税申报如何延长?
128.营改增后有几种发票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有几种?
129.营改增后,之前的地税营业税发票是否还能使用?
130.地税发票何时办理缴销?
131.地税监制冠名普通发票还能继续使用吗?
132.营改增后地税发票如何申报?如果还有国税发票呢?
133.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范围是什么?
134.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间有何规定?
135.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内容有哪些注意事项?
其他发票问题
第二篇“营改增”有关建筑业的问答
第八章 建筑业“营改增”基础知识
144.什么是增值税纳税人?
145.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如何认定?
146.建筑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147.建筑服务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148.建筑服务纳税人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149.建筑业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150.总分支机构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第九章 建筑业计税方法的选择
151.建筑业的计税方法是什么?
简易计税方法
第十章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158.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59.预缴税款如何计算?
160.预缴增值税抵减不完怎么办?
161.预缴税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62.预缴税款义务发生时间和期限是什么?
163.如何确定预缴税款的地点?
164.分公司提供建筑服务如何确定纳税地点?
发票开具地的认定
其他问题
第十一章 甲供工程及清包工
175.如何认定甲供工程?
176.如何认定甲供工程的销售额?
177.如何认定清包工的销售额?
第十二章 建筑业差额征收
178.适用差额征收的情形有哪些?
179.差额征收如何确定销售额?
180.扣除分包款的凭证有哪些?
第十三章 建筑业新、老项目的认定
181.开工日期不明时如何认定新、老项目?
182.约定冲突时如何认定新、老项目?
183.在原工程上新增建设工程时如何认定新、老项目?
184.对分包工程如何认定新、老项目?
185.签约在前、招投标在后的项目如何认定?
186.延期开工签订补充协议的项目如何认定?
187.延续老合同的项目如何认定?
188.该如何处理尚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情形?
第十四章 建筑业涉营业税问题
189.营改增前已缴的营业税如何退税?
190.建筑企业已缴的营业税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和申报?
191.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前未及时取得分包发票而缴纳的营业税如何扣除?
第十五章 建筑业发票管理问题
192.建筑业开具发票注意事项有哪些?
193.建筑业开票地点在哪里?
194.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的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申请代开建筑业发票
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问题
其他问题
第十六章 建筑业的特殊销售行为
206.如何认定建筑业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率?
207.如何认定建筑业的兼营行为?
208.建筑施工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所承包的建筑项目
第十七章 建筑业增值税征收管理
209.建筑企业有多个项目部,如何办理营改增项目确认手续?
210.若一般纳税人未办理税务登记,该如何处理?
211.对超过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如何处理?
212.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213.预收款如何申报纳税?
214.2016年5月份申报期到时,是在地税申报还是在国税申报?
215.建筑业老项目选择计税方法如何备案?
216.已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拖欠工程款,2016年5月1日后结清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217.如何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第十八章 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218.建筑业销售额如何确定?
进项税额
有关预缴的问题
PPP、BT、BOT在营改增后如何纳税?
第十九章 建筑业“营改增”的其他问题
231.建筑业能享有优惠减免政策的有哪些?
232.国家给予了哪些税收扶持政策?
233.建筑企业营改增后以前的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税种是否还需缴纳?
234.每个建筑项目是否都要购买一套税控设备问题?
235.老项目跨区(市、县)缴税与总分机构汇总核算有何关系?
附录 各省、市国税局“营改增”口径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建筑业“营改增”专项法律服务团队简介
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建筑业“营改增”专项法律服务产品
谢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