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专家:罗开海
非结构构件,一般不属于主体结构的一部分,抗震设计时往往容易忽略。但从震害看,处理不好,地震时往往会倒塌伤人、砸坏设备、破坏主体结构等。因此,《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第3.7.1条对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提出了强制性要求。本集将从规范规定,震害表现、构件分类、设计对策等进行解读,以期能对工程设计人员正确理解、应用规范条文有所帮助。
罗开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研究员,长期从事建筑抗震科研与设计实践。
S001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1.0.1条_三水准抗震设防思想的正确理解与把握.mp4
S002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1.0.2条_6度设防决策的始末及实施控制.mp4
S003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1.0.4条_抗震设防烈度的确定.mp4
S004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3.2节_建筑抗震设计中地震影响的确定.mp4
S005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3.3.1条_建筑场址选择的基本原则.mp4
S006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3.3.2条_场地对抗震构造措施的影响.mp4
S007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3.4.1条_建筑抗震概念设计.mp4
S008_罗开海_GB 50011-2010(2016年版)_第3.4.3条_扭转规则性判断及扭转效应设计对策.m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