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15 现行
Code for quality acceptance of concrete structure construction 收藏

发布日期:2014-12-31

实施日期:2015-09-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李东彬,张仁瑜,张元勃,龚剑,王晓锋,张显来,吴兆军,翟传明,王玉岭,高俊岳,路来军,周岳年,蒋勤俭,代伟明,李小阳,赵伟,邹超英,周建民,赵勇,刘绍明,张同波,吴亚春,耿树江,杨申武,陈跃熙,王振丰,吴杰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26410

出版时间:2015-08-01

售价 15.18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以及有关的附录。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以及有关的附录。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

2.增加了认证产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扩大规定;

3.删除了模板拆除的验收规定;

4.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

5.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6.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7.完善了预制构件的进场验收规定;

8.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

9.增加了回弹-取芯法检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子邮箱:GB 50204@163.com)。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与环境质量监督局 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同济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舟山市金土木混凝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榆构有限公司 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廊坊凯博建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华夏建宇(北京)混凝土技术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东彬 张仁瑜 张元勃 龚剑 王晓锋 张显来 吴兆军 翟传明 王玉岭 高俊岳 路来军 周岳年 蒋勤俭 代伟明 李小阳 赵伟 邹超英 周建民 赵勇 刘绍明 张同波 吴亚春 耿树江 杨申武 陈跃熙 王振丰 吴杰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叶可明 杨嗣信 胡德均 徐有邻 白生翔 艾永祥 韩素芳 汪道金 吴月华 甘永辉 李宏伟 冯健 刘曹威 陈廷华 杨秀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0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04-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2、5.2.1、5.2.3、5.5.1、6.2.1、6.3.1、6.4.2、7.2.1、7.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31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模板分项工程

4.1 一般规定

4.2 模板安装

5 钢筋分项工程

5.1 一般规定

5.2 材料

5.3 钢筋加工

5.4 钢筋连接

5.5 钢筋安装

6 预应力分项工程

6.1 一般规定

6.2 材料

6.3 制作与安装

6.4 张拉和放张

6.5 灌浆及封锚

7 混凝土分项工程

7.1 一般规定

7.2 原材料

7.3 混凝土拌合物

7.4 混凝土施工

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8.1 一般规定

8.2 外观质量

8.3 位置和尺寸偏差

9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9.1 一般规定

9.2 预制构件

9.3 安装与连接

10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10.1 结构实体检验

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附录A 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B 受弯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

附录C 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附录D 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验

附录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附录F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inologies

3 Basic Requirements

4 Formwork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Formwork Installation

5 Reinforcement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5.2 Materials

5.3 Reinforcement Fabrication

5.4 Reinforcement Connection

5.5 Reinforcement Fixing

6 Prestressed Concrete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6.2 Materials

6.3 Fabrication and Installation

6.4 Post-tensioning and Pre-tensioning

6.5 Grouting and Anchorage Protection

7 Concrete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Materials

7.3 Admixtures

7.4 Concrete Construction

8 Cast-in-situ Concrete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8.2 Surface Characteristics

8.3 Tolerances for Locations and Dimensions

9 Precast Concrete

9.1 General Requirements

9.2 Precast Member

9.3 Erection

10 Sub-section Project of Concrete Structure

10.1 Entitative Inspection of Concrete Structure

10.2 Acceptance of Sub-section Project of Concrete Structure

Appendix A Record of Quality Acceptance

Appendix B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 of Flexual Precast Member

Appendix C Entitative Inspection of Concrete Compressive Strength Cured under the Same Condition

Appendix D Entitative Inspection of Concrete Compressive Strength by Rebound-drill Core Method

Appendix E Entitative Inspection of Concrete Cover of Reinforcement

Appendix F Entitative Inspection of Tolerances of Locations and Dimensions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1.2 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5.2.3 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抽样检验报告。

一般项目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6.2.1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抗拉强度、伸长率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6.3.1 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规格、级别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6.4.2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钢绞线出现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不应超过同一截面钢绞线总根数的3%,且每根断裂的钢绞线断丝不得超过一丝;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编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7.4.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连续浇筑超过1000m时,每200m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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