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 61-2017 现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urban underground pipeline detection and survey 收藏

发布日期:2017-06-20

实施日期:2017-12-01

主编部门:

主编单位: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正元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品祥,李学军,丘广新,林广元,乔志勇,余国宏,黄永进,陈勇,王晓东,张殿江,刘国安,李凤之,李茂阁,陈鸿,王韩波,陈昌彦,龚慧斌,孔令彦,刘志华,苑志刚,华安中,夏金儒,汪正祥,刘保生,吴献文,王春和,任志忠,巢民强,毛坤德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30138

出版时间:2017-11-01

售价 20.70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和代号;3.基本规定;4.技术准备;5.地下管线探查;6.地下管线测量;7.数据处理与数据库建立;8.成果验收与提交。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工程施工中的地下管线探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和代号;3.基本规定;4.技术准备;5.地下管线探查;6.地下管线测量;7.数据处理与数据库建立;8.成果验收与提交。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技术准备一章,规定了地下管线探测技术准备的要求;2.重新界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3.修订了探测精度要求等技术内容,补充了成果报告书编制规定;4.增加了探测电子手簿应用及GNSS RTK测量的相关规定;调整了地下管线探查的章节设置,修订补充了相关技术内容;调整了地下管线测量章节设置,修订补充了相关技术内容;5.将原地下管线图编绘一章改为数据处理与数据库建立,并修订补充相应技术内容。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5号,邮编100038)。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正元地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地数码集团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下管线勘测工程院 保定金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煤航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九华勘查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地球物理工程勘察院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院 沈阳地球物理勘察院 武汉科岛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地质勘探工程勘察院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正元地球物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中基地理信息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长地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 深圳市大升高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陈品祥 李学军 丘广新 林广元 乔志勇 余国宏 黄永进 陈勇 王晓东 张殿江 刘国安 李凤之 李茂阁 陈鸿 王韩波 陈昌彦 龚慧斌 孔令彦 刘志华 苑志刚 华安中 夏金儒 汪正祥 刘保生 吴献文 王春和 任志忠 巢民强 毛坤德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王厚之 张坤 江贻芳 刘金光 黄北新 何倩 陈恒 孙毅中 史同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9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61-2017,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03同时废止。

本规程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6月20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符号和代号

2.1 术语

2.2 符号

2.3 代号

3 基本规定

4 技术准备

4.1 一般规定

4.2 地下管线现况调绘

4.3 现场踏勘

4.4 探查仪器校验

4.5 探查方法试验

4.6 技术设计书编制

5 地下管线探查

5.1 一般规定

5.2 实地调查

5.3 地球物理探查

5.4 探查成果要求

5.5 质量检查

6 地下管线测量

6.1 一般规定

6.2 控制测量

6.3 管线点测量

6.4 地下管线放线测量

6.5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

6.6 质量检查

7 数据处理与数据库建立

7.1 一般规定

7.2 数据处理

7.3 管线图编绘

7.4 管线成果表编制

7.5 数据库建立

8 成果验收与提交

8.1 一般规定

8.2 成果质量检验

8.3 成果验收

8.4 成果提交

附录A 地下管线图例表

附录B 管线的种类、代号、代码与颜色表

附录C 管线属性数据字典表

附录D 地下管线探查的地球物理方法表

附录E 地下管线探查记录表及检查记录表

附录F 管线要素分类与代码表

附录G 管线线型图例及编码表

附录H 管线数据结构表

附录K 管线成果表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录J 管线图样图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

2 Terms,Symbols and Codes

2.1 Terms

2.2 Symbols

2.3 Codes

3 Basic Requirements

4 Technical Preparations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Collecting and Mapping Current Underground Pipelines

4.3 Field Survey

4.4 Detection Instrument Calibration

4.5 Detection Method Testing

4.6 Preparation of Technical Design Document

5 Underground Pipelines Detection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5.2 On-site Investigation

5.3 Geophysical Detection

5.4 Detection Results Requirements

5.5 Quality Inspection

6 Underground Pipelines Survey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6.2 Control Survey

6.3 Point Survey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6.4 Setting Out Survey

6.5 Acceptance Survey

6.6 Quality Inspection

7 Data Processing and Database Construction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Data Processing

7.3 Map Compilation

7.4 Preparation of Results Tables

7.5 Database Construction

8 Results Quality Inspection and its Submitting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8.2 Quality Inspection

8.3 Results Acceptance

8.4 Results Submitting

Appendix A Legend of Underground Pipelines

Appendix B Categories,Designation,Codes and Colors of Pipeline

Appendix C Data Dictionary of Underground Pipeline Attributes

Appendix D Geophysical Detection Methods

Appendix E Detection Record and Inspection Record

Appendix F Pipeline Feature Classification and Codes

Appendix G Legends and Codes for Pipeline Line Types

Appendix H Pipeline Data Structure

Appendix K Underground Pipelines Results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Appendix J Samples of Pipeline Maps

3.0.15 地下管线探测作业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打开窨井盖进行实地调查作业时,应在井口周围设置安全防护围栏,并指定专人看管;夜间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边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灯,地面作业人员应穿着高可视性警示服;作业完毕,应立即盖好窨井盖;

2 在井下作业调查或施放探头、电极导线时,严禁使用明火,并应进行有害、有毒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测定;超标的管道应采用安全保护措施后方能作业;

3 严禁在氧气、燃气、乙炔等助燃、易燃、易爆管道上作充电点,进行直接法或充电法作业;严禁在塑料管道和燃气管道使用钎探;

4 使用的探测仪器工作电压超过36V时,作业人员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品;接地电极附近应设置明显警告标志,并应指定专人看管;井下作业的所有探测设备外壳必须接地。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测量通用规范》 GB 55018-2021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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