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5-31
实施日期:2010-12-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赵锂,刘振印,赵世明,朱跃云,刘红,王耀堂,赵昕,钱江锋,孟光辉,王丽,陈怀德,刘西宝,徐凤,赵力军,王莉芸,周克晶,张英,刘敬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42609
出版时间:2010-07-01
本标准共分6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节水设计计算、节水系统设计、非传统水源利用、节水设备、计量仪表、器材及管材、管件。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等民用建筑节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的节水设计。
本标准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7]12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本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总结了近年来民用建筑节水设计的经验,并参考了有关国内外相关应用研究成果。
本标准共分6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节水设计计算、节水系统设计、非传统水源利用、节水设备、计量仪表、器材及管材、管件。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解释。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邮编:100044)。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深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设计院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工业大学 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赵锂 刘振印 赵世明 朱跃云 刘红 王耀堂 赵昕 钱江锋 孟光辉 王丽 陈怀德 刘西宝 徐凤 赵力军 王莉芸 周克晶 张英 刘敬
主要审查人:左亚洲 冯旭东 程宏伟 方玉妹 薛英超 曾雪华 杨澎 潘冠军 郑克白 王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98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55-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5、4.2.1、5.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5月31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节水设计计算
3.1 节水用水定额
3.2 年节水用水量计算
4 节水系统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供水系统
4.3 循环水系统
4.4 浇洒系统
5 非传统水源利用
5.1 一般规定
5.2 雨水利用
5.3 中水利用
6 节水设备、计量仪表、器材及管材、管件
6.1 卫生器具、器材
6.2 节水设备
6.3 管材、管件
附录A “节水设计专篇”编写格式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制订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and Symbols
2.1 Terms
2.2 Symbols
3 Design and Calculation for Water Saving
3.1 Water Duties for Water Saving
3.2 Water Consumption Calculating for Water Saving Per Annum
4 Design for Water Saving System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Water Supply System
4.3 Circulating Water System
4.4 Irrigating System
5 Utilization of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5.2 Rainwater Utilization
5.3 Reclaimed Water Utilization
6 Water Saving Equipment,Meters,Appurtenances,Pipe Material and Tubing
6.1 Sanitary Ware and Appurtenances
6.2 Water Saving Equipment
6.3 Pipe Material and Tubing
Appendix A:Format of"Illustrution in Water Saving Design"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1.5 景观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
4.2.1 设有市政或小区给水、中水供水管网的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5.1.2 民用建筑采用非传统水源时,处理出水必须保障用水终端的日常供水水质安全可靠,严禁对人体健康和室内卫生环境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