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11 现行
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 in construction 收藏

发布日期:2011-01-28

实施日期:2011-12-01

主编部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群,杨晓东,徐崇宝,陈志华,陈建国,张有闻,刘杰,孙仲均,刘子金,金睿,程坚,陈红,梁福中,罗尧治,张国庆,谢良波,张振拴,安占法,线登洲,毛杰,沈兵,石永周,马锦泰,薛刚,张心忠,高任清,张明礼,李云霄,陈增顺,燕振义,王玉恒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20254

出版时间:2011-06-01

售价 14.49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构配件;4.荷载;5.设计计算;6.构造要求;7.施工;8.检查与验收;9.安全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用落地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型钢悬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支撑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用的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构配件;4.荷载;5.设计计算;6.构造要求;7.施工;8.检查与验收;9.安全管理。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荷载分类及计算;满堂脚手架、满堂支撑架、型钢悬挑脚手架、地基承载力的设计;构造要求;施工;检查与验收;安全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天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江信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 杭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北京城建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科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刘群 杨晓东 徐崇宝 陈志华 陈建国 张有闻 刘杰 孙仲均 刘子金 金睿 程坚 陈红 梁福中 罗尧治 张国庆 谢良波 张振拴 安占法 线登洲 毛杰 沈兵 石永周 马锦泰 薛刚 张心忠 高任清 张明礼 李云霄 陈增顺 燕振义 王玉恒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郭正兴 秦春芳 应惠清 阎琪 赵玉章 葛兴杰 孙宗辅 耿洁明 房标 刘新玉 胡军 陶为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02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30-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4.3、6.2.3、6.3.3、6.3.5、6.4.4、6.6.3、6.6.5、7.4.2、7.4.5、8.1.4、9.0.1、9.0.4、9.0.5、9.0.7、9.0.13、9.0.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1月28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构配件

3.1 钢管

3.2 扣件

3.3 脚手板

3.4 可调托撑

3.5 悬挑脚手架用型钢

4 荷载

4.1 荷载分类

4.2 荷载标准值

4.3 荷载效应组合

5 设计计算

5.1 基本设计规定

5.2 单、双排脚手架计算

5.3 满堂脚手架计算

5.4 满堂支撑架计算

5.5 脚手架地基承载力计算

5.6 型钢悬挑脚手架计算

6 构造要求

6.1 常用单、双排脚手架设计尺寸

6.2 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

6.3 立杆

6.4 连墙件

6.5 门洞

6.6 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6.7 斜道

6.8 满堂脚手架

6.9 满堂支撑架

6.10 型钢悬挑脚手架

7 施工

7.1 施工准备

7.2 地基与基础

7.3 搭设

7.4 拆除

8 检查与验收

8.1 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8.2 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9 安全管理

附录A 计算用表

附录B 钢管截面几何特性

附录C 满堂脚手架与满堂支撑架立杆计算长度系数μ

附录D 构配件质量检查表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and Symbols

2.1 Terms

2.2 Symbols

3 Members and Accessories

3.1 Steel Tube

3.2 Coupler

3.3 Ledger Board

3.4 Adjustable Forkhead

3.5 Steel Shapes in Cantilever Scaffold

4 Loads

4.1 Loads Classification

4.2 Normal Values of Loads

4.3 Load Effect Combinations

5 Design Calculation

5.1 Basic requirements

5.2 Calculation for Single Pole and Double Pole Scaffold

5.3 Calculation for Full Scaffold

5.4 Calculation for Full Formwork Support

5.5 Calculation for Upright Tube Foundation Bearing Capacity

5.6 Calculation for Steel Shapes Cantilever Scaffold

6 Detailing Requirements

6.1 Common Design Dimensions of Single Pole and Double Pole Scaffold

6.2 Longitudinal Horizontal Tube、Transverse Horizontal Tube、Ledger Board

6.3 Upright Tube

6.4 Tie Member

6.5 Door Opening

6.6 Bridging and Diagonal Brace

6.7 Inclined Platform

6.8 Full Scaffold

6.9 Full Formwork Support

6.10 Profiled Bar Cantilever Scaffold

7 Construction

7.1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7.2 Subgrade and Foundation

7.3 Installation

7.4 Dismantlement

8 Check and accept

8.1 Check and accept for Members and Accessories

8.2 Check and Accept for Scaffold

9 Safety Management

Appendix A Tables for Calculation

Appendix B Geometrical Sectional Characters of the Steel Tube

Appendix C Efficient Length Coefficient μ of Upright Tube in Full Scaffold and Formwork Support

Appendix D Check Table of Components Quality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4.3 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图6.3.3)。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图6.6.3)。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9.0.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

9.0.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9.0.7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 连墙件。

9.0.14 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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