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 30-2009 现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maintenance and safety of night soil treatment plant 收藏

发布日期:2009-09-15

实施日期:2010-03-01

主编部门:华中科技大学

主编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主要起草人:陈朱蕾,冯其林,王绍康,沈静,潘四红,章保,刘婷,区础华,吴学龙,熊敬超,甘露,梁顺文,廖波,吴珂,颜瑞喜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7729

出版时间:2009-12-01

售价 6.90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运行管理;3.维护保养;4.安全。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粪便处理厂的运行、维护及其安全管理。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文件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运行管理;3.维护保养;4.安全。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删除了原规程“生物滴滤池”的有关内容;2.增加了“计量设施”、“固液分离设施”、“粪便絮凝脱水设施”、“除臭设施”、“高温堆肥设施”等设施的运行、维护有关内容;3.对原规程各处理单元有关内容作出了相应调整、补充和细化;4.增加了有关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条文。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华中科技大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

本规程主编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本规程参编单位:武汉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设计院 北京世纪国瑞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工程大学 郑州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陈朱蕾 冯其林 王绍康 沈静 潘四红 章保 刘婷 区础华 吴学龙 熊敬超 甘露 梁顺文 廖波 吴珂 颜瑞喜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张范 潘顺昌 吴文伟 陶华 秦峰 俞觊觎 邓志光 翟力新 赵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91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0-2009,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1.1、4.1.5、4.3.6、4.4.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T 30-99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9月15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运行管理

2.1 一般规定

2.2 计量设施

2.3 接受设施

2.4 固液分离设施

2.5 储存调节池(调节罐)

2.6 浓缩池(浓缩机)

2.7 粪便絮凝脱水设备

2.8 厌氧消化池及附属设施

2.9 加氯间

2.10 污泥处理设施

2.11 除臭系统

2.12 控制室

2.13 监测室与环境管理

3 维护保养

3.1 一般规定

3.2 计量设施

3.3 接受设施

3.4 固液分离设施

3.5 储存调节池(调节罐)

3.6 浓缩池(浓缩机)

3.7 粪便絮凝脱水设备

3.8 厌氧消化池及附属设施

3.9 加氯间

3.10 污泥处理设施

3.11 除臭系统

3.12 控制室

3.13 监测室

4 安全

4.1 一般规定

4.2 电气设施

4.3 厌氧消化池及附属设施

4.4 加氯间

4.5 监测室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修订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Operation Management

2.1 General Requirements

2.2 Metering Facility

2.3 Receiving Facility

2.4 Solid-liquid Separating Facility

2.5 Regulating Tank

2.6Thickener

2.7 Night Soil Coagulation and Dehydration Equipment

2.8 Anaerobic Digester and Ancillary Facility

2.9 Chlorination Room

2.10 Sludge Treatment Facility

2.11 Dcodorizing System

2.12 Control Room

2.13 Monitor Room and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3 Maintenance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3.2 Metering Facility

3.3 Receiving Facility

3.4 Solid-liquid Separating Facility

3.5 Regulating Fank

3.6 Thickener

3.7 Night Soil Coagulation and Dehydration Equipment

3.8 Anaerobic Digester and Ancillary Facility

3.9 Chlorination Room

3.10 Sludge Treatment Facility

3.11 Deodorrzing System

3.12 Control Room

3.13 Monitor Room

4 Safety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Electrical Facility

4.3 Anaerobic Digester and Ancillary Facility

4.4 Chlorination Room

4.5 Monitor Room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Normative Standards

2.1.1 粪便处理厂严禁接受有毒有害污泥。

4.1.5 粪便处理厂必须装备消防器材、保护性安全器具、呼吸设备、急救设备器材。

4.3.6 对产生、输送、储存、使用沼气的设施应做好安全防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禁沼气泄漏或空气进入厌氧消化器及沼气储气、配气系统。

2 严禁烟火。

3 严禁违章明火作业。

4 进入设施内工作必须采取通风、换气等措施。

4.4.4 加氯间维护保养时,严禁使用明火和撞击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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