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1999-04-13
实施日期:1999-08-01
主编部门:武汉城市建设学院
主编单位:武汉城市建设学院
主要起草人:陈朱蕾,何伟香,吴学龙,唐赢中,全宏东,徐家美,沈学勤,汤克敏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9304
出版时间:1999-07-01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管理的一般规定和主要构筑物的运行管理规定;2.城市粪便处理厂维护保养的一般规定和主要构筑物的维护保养规定;3.城市粪便处理厂安全防护与安全操作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粪便处理厂。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4]31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管理的一般规定和主要构筑物的运行管理规定;2.城市粪便处理厂维护保养的一般规定和主要构筑物的维护保养规定;3.城市粪便处理厂安全防护与安全操作的规定。
本规程由建设部城镇环卫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是: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地址:武汉武昌马鞍山;邮政编码:430074)
本规程参加单位是: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青岛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 广州市猎德粪便无害化处理厂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是:陈朱蕾 何伟香 吴学龙 唐赢中全宏东 徐家美 沈学勤 汤克敏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通知
建标[1999]95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1994年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建设部部分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4]314号)的要求,由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主编的《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CJJ/T 30-99,自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管理,武汉城市建设学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年4月13日
目录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通知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运行管理
3.1 一般规定
3.2 接受沉砂池
3.3 格栅
3.4 贮存调节池
3.5 重力浓缩池
3.6 生物滴滤池
3.7 消毒设施
3.8 厌氧消化池
3.9 污泥脱水设施
3.10 沼气罐
3.11 锅炉房
3.12 中央控制室
3.13 监测室
4 维护保养
4.1 一般规定
4.2 接受沉砂池
4.3 格栅
4.4 贮存调节池
4.5 重力浓缩池
4.6 生物滴滤池
4.7 消毒设施
4.8 厌氧消化池
4.9 污泥脱水设施
4.10 沼气罐
4.11 锅炉房
4.12 中央控制室
4.13 监测室
5 安全
5.1 一般规定
5.2 危险防范
5.3 消毒设施
5.4 厌氧消化池
5.5 沼气罐
5.6 锅炉房
5.7 监测室
本规程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