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1999-06-10
实施日期:1999-10-01
主编部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主编单位: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施铭达,郭永顺,应汉宗,张栋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1580058·418
出版时间:1999-09-01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核电厂总平面及运输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146号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490号文附件二)的要求,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核电厂总平面及运输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294—1999,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负责管理,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核电厂总平面及运输设计规范》的通知
1 总则
2 术语
3 厂址选择
3.1 一般规定
3.2 核安全准则
4 总体规划
5 总平面布置
5.1 一般规定
5.2 主要生产设施的布置
5.3 辅助生产设施的布置
5.4 其它设施的布置
6 竖向布置
6.1 一般规定
6.2 设计标高的确定
6.3 台阶式布置
6.4 土(石)方工程
6.5 场地排水
7 管线综合布置
7.1 一般规定
7.2 地下管线
7.3 架空管线
8 绿化
8.1 一般规定
8.2 绿化布置
8.3 树种选择
9 运输
9.1 一般规定
9.2 中转站(中转码头)
9.3 铁路
9.4 道路
9.5 水路
10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附录A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