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GB 50155-92 废止
Terminology of heating,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收藏

发布日期:1992-04-02

实施日期:1992-10-01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主编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志忠,石云志,孙延勋,刘兴杰,张克崧,魏贻宽(以姓氏笔划为序)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T80058·176

出版时间:1992-12-01

售价 28.00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收集和查阅了国内外大量资料,借鉴了国外同类标准中有用的部分,多次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以及香港地区的意见,对其中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反复讨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函审,最后召开了审定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标准适用于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工程的设计、科研、施工、验收、教学及维护管理等方面。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2)建设字20号文《关于编制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名词、术语标准的通知》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主编,具体由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会同国内有关科研、设计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收集和查阅了国内外大量资料,借鉴了国外同类标准中有用的部分,多次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以及香港地区的意见,对其中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反复讨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函审,最后召开了审定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35节,收录常用术语1001条,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室内外计算参数、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自动控制、消声与隔振、检测仪表及其他等。

鉴于本标准是新编的,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暖通规范管理组(北京复兴路12号,邮政编码100038),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1991年6月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2〕181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305号文的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50155-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4月2日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的通知

编制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室内外计算参数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二节 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第三节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第四节 太阳辐射

第三章 采暖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二节 围护结构与热负荷

第三节 采暖系统

第四节 管道及配件

第五节 水力计算

第六节 采暖设备及附件

第四章 通风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二节 自然通风与隔热降温

第三节 机械通风

第四节 除尘

第五节 有害气体净化及排放

第六节 通风管道及附件

第七节 通风与除尘设备

第五章 空气调节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二节 负荷计算

第三节 空气调节系统

第四节 空气处理

第五节 气流组织

第六节 空气调节设备

第六章 制冷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二节 制冷剂与制冷循环

第三节 制冷方式与制冷系统

第四节 制冷设备及附件

第七章 自动控制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二节 控制方式与系统

第三节 控制装置及仪表

第八章 消声与隔振

第一节 一般术语

第二节 隔声与消声

第三节 隔振

第九章 检测仪表及其他

第一节 检测仪表

第二节 其他

附录 英汉对照索引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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