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68-2018 现行
Unified standard for reliability design of building structures 收藏

发布日期:2018-11-01

实施日期:2019-04-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史志华,肖从真,陈凯,朱爱萍,刘斌,戴国欣,徐厚军,杨学兵,贡金鑫,金伟良,滕延京,罗开海,邸小坛,白生翔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33335

出版时间:2019-04-01

售价 22.08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极限状态设计原则;5.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影响;6.材料和岩土的性能及几何参数;7.结构分析和试验辅助设计;8.分项系数设计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整个结构、组成结构的构件以及地基基础的设计;适用于结构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设计;适用于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可根据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极限状态设计原则;5.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影响;6.材料和岩土的性能及几何参数;7.结构分析和试验辅助设计;8.分项系数设计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与《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进行了全面协调;2.调整了建筑结构安全度的设置水平,提高了相关作用分项系数的取值,并对作用的基本组合,取消了原标准当永久荷载效应为主时起控制作用的组合式;3.增加了地震设计状况,并对建筑结构抗震设计,引入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设计理念;4.完善了既有结构可靠性评定的规定;5.新增了结构整体稳固性设计的相关规定;6.新增了结构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的相关规定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连理工大学 浙江大学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史志华 肖从真 陈凯 朱爱萍 刘斌 戴国欣 徐厚军 杨学兵 贡金鑫 金伟良 滕延京 罗开海 邸小坛 白生翔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娄宇 刘西拉 张同亿 刘琼祥 郑文忠 吴体 王立军 李元齐 张新培 薛慧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年 第26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68-2018,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3.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11月1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2 安全等级和可靠度

3.3 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

3.4 可靠性管理

4 极限状态设计原则

4.1 极限状态

4.2 设计状况

4.3 极限状态设计

5 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影响

5.1 一般规定

5.2 结构上的作用

5.3 环境影响

6 材料和岩土的性能及几何参数

6.1 材料和岩土的性能

6.2 几何参数

7 结构分析和试验辅助设计

7.1 一般规定

7.2 结构模型

7.3 作用模型

7.4 分析方法

7.5 试验辅助设计

8 分项系数设计方法

8.1 一般规定

8.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8.3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附录A 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

附录B 结构整体稳固性

附录C 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

附录D 质量管理

附录E 结构可靠度分析基础和可靠度设计方法

附录F 试验辅助设计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编制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and Symbols

2.1 Terms

2.2 Symbols

3 Basic Requirements

3.1 Basic Principles

3.2 Class of Safety and Reliability

3.3 Design Working Life and Durability

3.4 Reliability Management

4 Principels of Limit States Design

4.1 Limit States

4.2 Design Situations

4.3 Limit State Design

5 Actions on Structures and Environmental Influences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5.2 Actions on Structures

5.3 Environmental Influences

6 Properties of Materials,Geotechnics and Geometrical Quantities

6.1 Properties and Geotechnics of Materials

6.2 Geometrical Quantities

7 Structural Analysis and Design Assisted by Testing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Structural Modelling

7.3 Actions Modelling

7.4 Method of Structural Analysis

7.5 Design Assisted by Testing

8 Method of Partal Factors Design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8.2 Ultimate Limit States

8.3 Serviceability Limit States

Appendix A Assessment of Existing Structures

Appendix B Structural Integrity

Appendix C Design of Durability Limit States

Appendix D Quality Management

Appendix E Basis for Reliability and Method of Structural Reliability Design

Appendix F Design Assisted by Testing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2.1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即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对社会或环境产生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

3.3.2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规定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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