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GB/T 50504-2009 现行
Standard for terminology of civil architectural design 收藏

发布日期:2009-05-13

实施日期:2009-12-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罗小未,王建强,车学娅,俞蕴洁,顾均,张华,朱茜,刘庆,宫力维,陈华宁,金峻,桑椹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1580177·224

出版时间:2009-08-01

售价 8.28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总则、通用术语、专用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中民用建筑的设计、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相关领域。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本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总则、通用术语、专用术语。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函寄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罗小未 王建强 车学娅 俞蕴洁 顾均 张华 朱茜 刘庆 宫力维 陈华宁 金峻 桑椹

主要审查人:魏敦山 赵冠谦 高冀生 董丹申 叶谋兆 沈国尧 欧阳康 陈云琪 孔志成 高小平 姜文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0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504—2009,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通用术语

2.1 基本术语

2.2 建筑分类

2.3 设计前期工作、设计依据、设计程序

2.4 主要设计文件与技术经济指标

2.5 通用空间

2.6 建筑部件与构件

3 专用术语

3.1 居住

3.2 教育

3.3 办公科研

3.4 商业金融

3.5 文化娱乐、文物、园林

3.6 医疗卫生

3.7 体育

3.8 交通

3.9 民政、宗教、司法

3.10 广播电视、邮政电信

3.11 建筑物理

3.12 建筑设备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General terms

2.1 Basic terms

2.2 Architecture categor

2.3 Earlier-stagedesignwork,designreference,design process

2.4 Majordesigndocumentandeconomicindex

2.5 Universal space

2.6 Architecture component

3 Professional terms

3.1 Residenc

3.2 Education

3.3 Office and researc

3.4 Commercial

3.5 Cultural,relic buildings and gardens

3.6 Medica

3.7 Sports

3.8 Transportation

3.9 Civil,religious and judicial buildings

3.10 Broadcasting,TV,post and telecom

3.11 Architectural physics

3.12 Architectural facilities

浏览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