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废止
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收藏

发布日期:2001-11-01

实施日期:2002-03-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孟小平,侯茂盛,张元勃,熊伟,李爱新,龚万森,李子新,吴宏康,庄可章,张鸣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1875

出版时间:2002-01-01

售价 38.00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中国建筑一局装饰公司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上海汇丽(集团)公司 深圳市科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孟小平 侯茂盛 张元勃 熊伟 李爱新 龚万森 李子新 吴宏康 庄可章 张鸣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3.1.1、3.1.5、3.2.3、3.2.9、3.3.4、3.3.5、4.1.12、5.1.11、6.1.12、8.2.4、8.3.4、9.1.8、9.1.13、9.1.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设计

3.2 材料

3.3 施工

4 抹灰工程

4.1 一般规定

4.2 一般抹灰工程

4.3 装饰抹灰工程

4.4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5 门窗工程

5.1 一般规定

5.2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5.3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5.4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5.5 特种门安装工程

5.6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6 吊顶工程

6.1 一般规定

6.2 暗龙骨吊顶工程

6.3 明龙骨吊顶工程

7 轻质隔墙工程

7.1 一般规定

7.2 板材隔墙工程

7.3 骨架隔墙工程

7.4 活动隔墙工程

7.5 玻璃隔墙工程

8 饰面板(砖)工程

8.1 一般规定

8.2 饰面板安装工程

8.3 饰面砖粘贴工程

9 幕墙工程

9.1 一般规定

9.2 玻璃幕墙工程

9.3 金属幕墙工程

9.4 石材幕墙工程

10 涂饰工程

10.1 一般规定

10.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10.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10.4 美术涂饰工程

11 裱糊与软包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2 裱糊工程

11.3 软包工程

12 细部工程

12.1 一般规定

12.2 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

12.3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

12.4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

12.5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12.6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

1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附录A 木门窗用木材的质量要求

附录B 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划分表

附录C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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