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GB 50340-2016 废止
Code for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收藏

发布日期:2016-10-25

实施日期:2017-07-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刘燕辉,王贺,王羽,赵冠谦,林建平,李耀培,薛峰,蒋朝晖,焦舰,吴秋风,郭平,黄献明,王连顺,李桂文,姚栋,李承来,殷志刚,黄建设,曹沛源,万宁,李向阳,莫飞,韩亚非,钟开健,魏维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28968

出版时间:2017-04-01

售价 8.97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地与规划设计;5.公共空间;6.套内空间;7.物理环境;8.建筑设备。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 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地与规划设计;5.公共空间;6.套内空间;7.物理环境;8.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明确了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定义及适用范围;增加了术语;扩展了节能、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的内容;加强了老年人日常居住安全方面条文的强制力。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住宅工程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社会福利协会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同济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 规 范 参 加 单 位:北京北控老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刘燕辉 王贺 王羽 赵冠谦 林建平 李耀培 薛峰 蒋朝晖 焦舰 吴秋风 郭平 黄献明 王连顺 李桂文 姚栋 李承来 殷志刚 黄建设 曹沛源 万宁 李向阳 莫飞 韩亚非 钟开健 魏维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冯晓丽 窦以德 何珊珊 周燕珉 路红 张大玉 潘忠诚 王小荣 曾捷 戎向阳 周爱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33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40-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5.3.1、5.4.1、6.1.1、6.4.3、7.2.1、8.6.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和行业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9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0月25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基地与规划设计

4.1 选址及布局

4.2 道路交通

4.3 场地设施

4.4 绿化景观

4.5 室外坡道、台阶

5 公共空间

5.1 建筑物的出入口

5.2 公用走廊

5.3 楼梯

5.4 电梯

5.5 扶手

5.6 安全疏散

6 套内空间

6.1 老年人住宅套型

6.2 老年人公寓套型

6.3 卧室、起居室(厅)

6.4 厨房

6.5 卫生间

6.6 过道、储藏空间

6.7 阳台、露台

6.8 门窗

7 物理环境

7.1 声环境

7.2 光环境

7.3 热环境

7.4 风环境

7.5 空气质量

8 建筑设备

8.1 给水排水

8.2 采暖

8.3 通风

8.4 防烟、排烟

8.5 空调

8.6 电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修订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

4 Site and Planning

4.1 Site Selection and Planning Layout

4.2 Road Traffic

4.3 Site Facility

4.4 Greening and Landscape

4.5 Ramp and Steps

5 Public Space

5.1 Entrance

5.2 Corridor

5.3 Stairs

5.4 Elevator

5.5 Handrail

5.6 Safety and Evacuation

6 Spaces within the Dwelling Unit

6.1 Dwelling Unit of House

6.2 Dwelling Unit of Apartment

6.3 Bedroom and Living Room (Hall)

6.4 Kitchen

6.5 Bathroom

6.6 Passage and Store Space

6.7 Balcony and Gazebo

6.8 Doors and Windows

7 Physical Environment

7.1 Acoustical Environment

7.2 Light Environment

7.3 Heat Environment

7.4 Wind Environment

7.5 Interior Air Quality

8 Building Equipments

8.1 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8.2 Heating

8.3 Ventilation

8.4 Smoke Management

8.5 Air Conditioning

8.6 Electric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2.1 道路系统应保证救护车辆能停靠在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处。

5.3.1 老年人居住建筑严禁采用螺旋楼梯或弧线楼梯。

5.4.1 二层及以上老年人居住建筑应配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6.1.1 老年人住宅应按套型设计,套型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6.4.3 配置燃气灶具时,应采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

7.2.1 老年人居住套型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8.6.1 入户过渡空间内应设置照明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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