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3-05-28
实施日期:2003-09-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主要起草人:刘燕辉,开彦,林建平,王贺,何少平,常宗虎,程勇,刘克维,郭平,马利中,叶忠良,王勤芬,张剑敏,王少华,郑志宏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7994
出版时间:2003-07-01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与规划设计;4.室内设计;5.建筑设备;6.室内环境。主要规定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时需要遵照执行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着重提出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室内设计技术措施,包括:用房配置和面积标准;建筑物的出入口、走廊、公用楼梯、电梯、户门、门厅、户内过道、卫生间、厨房、起居室、卧室、阳台等各种空间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专为老年人设计的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人住宅、老年人公寓及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相关建筑设施的设计。新建普通住宅时,可参照本标准做潜伏设计,以利于改造。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50号文要求,本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经充分征求意见,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与规划设计;4.室内设计;5.建筑设备;6.室内环境。主要规定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时需要遵照执行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着重提出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室内设计技术措施,包括:用房配置和面积标准;建筑物的出入口、走廊、公用楼梯、电梯、户门、门厅、户内过道、卫生间、厨房、起居室、卧室、阳台等各种空间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执行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老龄协会调研部 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上海市老年用房研究会 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系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燕辉 开彦 林建平 王贺 何少平 常宗虎 程勇 刘克维 郭平 马利中 叶忠良 王勤芬 张剑敏 王少华 郑志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149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40—2003,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5月28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与规划设计
3.1 规模
3.2 选址与规划
3.3 道路交通
3.4 场地设施
3.5 停车场
3.6 室外台阶、踏步和坡道
4 室内设计
4.1 用房配置和面积标准
4.2 建筑物的出入口
4.3 走廊
4.4 公用楼梯
4.5 电梯
4.6 户门、门厅
4.7 户内过道
4.8 卫生间
4.9 公用浴室和卫生间
4.10 厨房
4.11 起居室
4.12 卧室
4.13 阳台
5 建筑设备
5.1 给水排水
5.2 采暖、空调
5.3 电气
5.4 燃气
5.5 安全报警
6 室内环境
6.1 采光
6.2 通风
6.3 隔声
6.4 隔热、保温
6.5 室内装修
本规范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