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95 废止
Standard for seismic appraiser of building 收藏

发布日期:1995-12-19

实施日期:1996-06-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戴国莹,杨玉成,李德虎,王骏孙,李毅弘,魏琏,张良铎,刘惠珊,徐建,朱伯龙,宋绍先,柏傲冬,吴明舜,高云学,霍自正,楼永林,徐善藩,谢玉玮,那向谦,刘昌茂,王清敏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1963

出版时间:1996-07-01

售价 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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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5〕776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原《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TJ 23—7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年12月19日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通知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主要符号

3 基本规定

4 场地、地基和基础

4.1 场地

4.2 地基和基础

5 多层砌体房屋

5.1 一般规定

5.2 第一级鉴定

5.3 第二级鉴定

6 多层钢筋混凝土房屋

6.1 一般规定

6.2 第一级鉴定

6.3 第二级鉴定

7 内框架和底层框架砖房

7.1 一般规定

7.2 第一级鉴定

7.3 第二级鉴定

8 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

8.1 一般规定

8.2 结构布置和构造鉴定

8.3 抗震承载力验算

9 单层砖柱厂房和空旷房屋

9.1 一般规定

9.2 结构布置和构造鉴定

9.3 抗震承载力验算

10 木结构和土石墙房屋

10.1 木结构房屋

10.2 土石墙房屋

11 烟囱和水塔

11.1 烟囱

11.2 水塔

附录A 砖房抗震墙基准面积率

附录B 钢筋混凝土结构楼层受剪承载力

附录C 木构件常用截面尺寸

附录D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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