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02 废止
Technical code for ground treatment of buildings 收藏

发布日期:2002-09-27

实施日期:2003-01-01

主编部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张永钧,王仁兴,王吉望,王恩远,平湧潮,叶观宝,刘毅,刘惠珊,张峰,杨灿文,罗宇生,周国钧,侯伟生,袁勋,袁内镇,涂光祉,阎明礼,康景俊,滕延京,潘秋元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1913

出版时间:2002-12-01

售价 59.40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换填垫层法;5.预压法;6.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7.振冲法;8.砂石桩法;9.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10.夯实水泥土桩法;11.水泥土搅拌法;12.高压喷射注浆法;13.石灰桩法;14.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15.柱锤冲扩桩法;16.单液硅化法和碱液法;17.其他地基处理方法等。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地基处理的设计、施工和质量检验。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71号文的要求,规范修订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全面修订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91。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换填垫层法;5.预压法;6.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7.振冲法;8.砂石桩法;9.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10.夯实水泥土桩法;11.水泥土搅拌法;12.高压喷射注浆法;13.石灰桩法;14.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15.柱锤冲扩桩法;16.单液硅化法和碱液法;17.其他地基处理方法等。

本规范主要修订内容是:

1.增加了强夯置换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夯实水泥土桩法、水泥土搅拌法(干法)、石灰桩法和柱锤冲扩桩法等地基处理方法的设计和施工规定。

2.对原规范中总则、主要符号、基本规定、换填法、预压法、强夯法、振冲法、土或灰土挤密桩法、砂石桩法、深层搅拌法、高压喷射注浆法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等内容均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3.取消了托换法一章,对其内容作了调整:将单液硅化法和碱液法内容作了补充独立成章;将其他方法列入第17章。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规范参加单位:冶金建筑研究总院 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浙江大学 同济大学 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上海) 河北工业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铁道部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永钧(以下按姓名笔画为序)王仁兴 王吉望 王恩远 平湧潮 叶观宝 刘毅 刘惠珊 张峰 杨灿文 罗宇生 周国钧 侯伟生 袁勋 袁内镇 涂光祉 阎明礼 康景俊 滕延京 潘秋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64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79-2002,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5、3.0.6、4.4.2、5.4.2、6.1.2、6.3.5、6.4.3、7.4.4、8.4.4、9.4.2、10.4.2、11.1.2、11.3.15、11.4.3、12.4.5、13.3.9、13.4.3、14.4.3、15.4.3、16.4.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3 基本规定

4 换填垫层法

5 预压法

6 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

7 振冲法

8 砂石桩法

9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

10 夯实水泥土桩法

11 水泥土搅拌法

12 高压喷射注浆法

13 石灰桩法

14 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

15 柱锤冲扩桩法

16 单液硅化法和碱液法

17 其他地基处理方法

附录A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

本规范用词说明

3.0.5 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

3.0.6 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4.4.2 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5.4.2 预压法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必要时,尚应进行现场载荷试验,试验数量不应少于3点。

6.1.2 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6.3.5 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

6.4.3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7.4.4 振冲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8.4.4 砂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9.4.2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0.4.2 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尚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1.1.2 水泥土搅拌法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11.4.3 竖向承载水泥土搅拌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12.4.5 竖向承载旋喷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13.3.9 石灰桩施工时应采取防止冲孔伤人的有效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13.4.3 石灰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4.4.3 灰土挤密桩和土挤密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5.4.3 柱锤冲扩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6.4.2 单液硅化法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及其均匀性应采用动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检验。必要时,尚应在加固土的全部深度内,每隔1m取土样进行室内试验,测定其压缩性和湿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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