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1997-10-05
实施日期:1998-05-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主编单位:上海市消防局
主要起草人:徐耀标,张永杰,纪武功,曾杰,潘丽,徐武歆,周秋琴,华清梅,南江林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1580058·365
出版时间:1998-04-01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7]28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 67-8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1 总则
2 术语
3 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 一般规定
4.2 防火间距
4.3 消防车道
5 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5.1 防火分隔
5.2 防火墙和防火隔墙
5.3 电梯井、管道井和其他防火构造
6 安全疏散
7 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
7.1 消防给水
7.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3 其他固定灭火系统
8 采暖通风和排烟
8.1 采暖和通风
8.2 排烟
9 电气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