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 现行
Load code for the design of building structures 收藏

发布日期:2012-05-28

实施日期:2012-1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金新阳,王建,王国砚,冯远,朱丹,贡金鑫,李霆,杨振斌,杨蔚彪,束伟农,陈凯,范重,范峰,林政,顾明,唐意,韩纪升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21878

出版时间:2012-09-01

售价 33.12

本规范共分10章和9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荷载分类和荷载组合、永久荷载、楼面和屋面活荷载、吊车荷载、雪荷载、风荷载、温度作用、偶然荷载。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文)的要求,本规范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各有关单位在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近年来的设计经验,参考了国外规范和国际标准的有关内容,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建设主管部门以及设计、科研和教学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和9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荷载分类和荷载组合、永久荷载、楼面和屋面活荷载、吊车荷载、雪荷载、风荷载、温度作用、偶然荷载。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可变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的规定;2.增加偶然荷载组合表达式;3.增加第4章“永久荷载”;4.调整和补充了部分民用建筑楼面、屋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修改了设计墙、柱和基础时消防车活荷载取值的规定,修改和补充了栏杆活荷载;5.补充了部分屋面积雪不均匀分布的情况;6.调整了风荷载高度变化系数和山峰地形修正系数;7.补充完善了风荷载体型系数和局部体型系数,补充了高层建筑群干扰效应系数的取值范围,增加对风洞试验设备和方法要求的规定;8.修改了顺风向风振系数的计算表达式和计算参数,增加大跨屋盖结构风振计算的原则规定;9.增加了横风向和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计算的规定,增加了顺风向风荷载、横风向及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组合工况的规定;10.修改了阵风系数的计算公式与表格;11.增加了第9章“温度作用”;12.增加了第10章“偶然荷载”;13.增加了附录B“消防车活荷载考虑覆土厚度影响的折减系数”;14.根据新的观测资料,重新统计全国各气象台站的雪压和风压,调整了部分城市的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值,绘制了新的全国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图;15.根据历年月平均最高和月平均最低气温资料,经统计给出全国各气象台站的基本气温,增加了全国基本气温分布图;16.增加了附录H“横风向及扭转风振的等效风荷载”;17.增加附录J“高层建筑顺风向和横风向风振加速度计算”。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金新阳(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王建 王国砚 冯远 朱丹 贡金鑫 李霆 杨振斌 杨蔚彪 束伟农 陈凯 范重 范峰 林政 顾明 唐意 韩纪升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程懋堃 汪大绥 徐永基 陈基发 薛桁 任庆英 娄宇 袁金西 左江 吴一红 莫庸 郑文忠 方小丹 章一萍 樊小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405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09-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2、3.1.3、3.2.3、3.2.4、5.1.1、5.1.2、5.3.1、5.5.1、5.5.2、7.1.1、7.1.2、8.1.1、8.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5月28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荷载分类和荷载组合

3.1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

3.2 荷载组合

4 永久荷载

5 楼面和屋面活荷载

5.1 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

5.2 工业建筑楼面活荷载

5.3 屋面活荷载

5.4 屋面积灰荷载

5.5 施工和检修荷载及栏杆荷载

5.6 动力系数

6 吊车荷载

6.1 吊车竖向和水平荷载

6.2 多台吊车的组合

6.3 吊车荷载的动力系数

6.4 吊车荷载的组合值、频遇值及准永久值

7 雪荷载

7.1 雪荷载标准值及基本雪压

7.2 屋面积雪分布系数

8 风荷载

8.1 风荷载标准值及基本风压

8.2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8.3 风荷载体型系数

8.4 顺风向风振和风振系数

8.5 横风向和扭转风振

8.6 阵风系数

9 温度作用

9.1 一般规定

9.2 基本气温

9.3 均匀温度作用

10 偶然荷载

10.1 一般规定

10.2 爆炸

10.3 撞击

附录A 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

附录B 消防车活荷载考虑覆土厚度影响的折减系数

附录C 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的确定方法

附录D 工业建筑楼面活荷载

附录E 基本雪压、风压和温度的确定方法

附录F 结构基本自振周期的经验公式

附录G 结构振型系数的近似值

附录H 横风向及扭转风振的等效风荷载

附录J 高层建筑顺风向和横风向风振加速度计算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and Symbols

2.1 Terms

2.2 Symbols

3 Classification and Combination of Loads

3.1 Classification of Loads and Representative Values of Loads

3.2 Combination of Loads

4 Permanent Load

5 Live Load on Floors and Roofs

5.1 Uniformly Distributed Live Loads on Floors in Civil Buildings

5.2 Live Loads on Floors in Industrial Buildings

5.3 Live Loads on Roofs

5.4 Ash Load on Roofs

5.5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Loads,Horizontal and Vertical Loads on Railings

5.6 Dynamic Coefficient

6 Crane Load

6.1 Vertical and Horizontal Crane Loads

6.2 Combination of Multi-Cranes

6.3 Dynamic Coefficients of Crane Loads

6.4 Combination Value,Frequent Value and Quasi-Permanent Value of Crane Load

7 Snow Load

7.1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now Load and Reference Snow Pressure

7.2 Distribution Factor for Roof Snow Load

8 Wind Load

8.1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Wind Load and Reference Wind Pressure

8.2 Exposure Factor for Wind Pressure

8.3 Shape Factor of Wind Load

8.4 Along-Wind Vibration and Dynamic Response Factor

8.5 Across-Wind and Wind-Induced Torsional Vibration

8.6 Gust Factor

9 Thermal Action

9.1 General

9.2 Reference Air Temperature

9.3 Uniform Temperature Action

10 Accidental Load

10.1 General

10.2 Explosion

10.3 Impact

Appendix A Self-Weight of Commonly Used Materials and Structural Members

Appendix B Reduction Factor of Fire Engine Load Accounting for the Influence of Covered Soil

Appendix C Determination Method of Equivalent Uniformly Distributed Live Loads on Floors

Appendix D Live Loads on Floors of Industrial Buildings

Appendix E Determination Method of the Reference Snow Pressure,Wind Pressure and Temperature

Appendix F Empirical Formula for Fundamental Natural Period of Structures

Appendix G Approximate Vibration Mode Shape of Structures

Appendix H Equivalent Wind Load for Across-Wind and Torsional Vibration

Appendix J Acceleration of Wind Induced Along Wind and Across-Wind Vibration for Tall Buildings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1.2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按下列规定对不同荷载采用不同的代表值:

1 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2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3 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

3.1.3 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时应采用50年设计基准期。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

3.2.3 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S,应从下列荷载组合值中取用最不利的效应设计值确定:

1 由可变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第j个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本规范第条采用;

——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为主导可变荷载Q的分项系数,应按本规范第条采用;

——第i个可变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其中为主导可变荷载Q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

——按第j个永久荷载标准值G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

——按第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Q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控制作用者;

——第i个可变荷载Q的组合值系数;

m——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数;

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

2 由永久荷载控制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注:1 基本组合中的效应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

2 当对无法明显判断时,应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作为,并选取其中最不利的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

3.2.4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

2) 当永久荷载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不应大于1.0。

2 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标准值大于4kN/m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

2)其他情况,应取1.4。

3 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满足有关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

5.1.1 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的规定。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

5.1.2 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本规范表5.1.1中楼面活荷载标准值的折减系数取值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设计楼面梁时:

1) 第1(1)项当楼面梁从属面积超过25m时,应取0.9;

2) 第1(2)~7项当楼面梁从属面积超过50m时,应取0.9;

3) 第8项对单向板楼盖的次梁和槽形板的纵肋应取0.8,对单向板楼盖的主梁应取0.6,对双向板楼盖的梁应取0.8;

4)第9~13项应采用与所属房屋类别相同的折减系数。

2 设计墙、柱和基础时:

1)第1(1)项应按规定采用;

2)第1(2)~7项应采用与其楼面梁相同的折减系数;

3)第8项的客车,对单向板楼盖应取0.5,对双向板楼盖和无梁楼盖应取0.8;

4)第9~13项应采用与所属房屋类别相同的折减系数。

注:楼面梁的从属面积应按梁两侧各延伸二分之一梁间距的范围内的实际面积确定。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

5.3.1 房屋建筑的屋面,其水平投影面上的屋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的规定。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

5.5.1 施工和检修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设计屋面板、檩条、钢筋混凝土挑檐、悬挑雨篷和预制小梁时,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并应在最不利位置处进行验算;

2 对于轻型构件或较宽的构件,应按实际情况验算,或应加垫板、支撑等临时设施;

3 计算挑檐、悬挑雨篷的承载力时,应沿板宽每隔1.0m取一个集中荷载;在验算挑檐、悬挑雨篷的倾覆时,应沿板宽每隔2.5m~3.0m取一个集中荷载。

5.5.2 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1.0 kN/m;

2 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取1.0 kN/m,竖向荷载应取1.2kN/m,水平荷载与竖向荷载应分别考虑。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

7.1.1 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雪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s——雪荷载标准值(kN/m);

μ——屋面积雪分布系数;

s——基本雪压(kN/m)。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

7.1.2 基本雪压应采用按本规范规定的方法确定的50年重现期的雪压;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应采用100年重现期的雪压。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

8.1.1 垂直于建筑物表面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计算主要受力结构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风荷载标准值(kN/m);

β——高度z处的风振系数;

μ——风荷载体型系数;

μ——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w——基本风压(kN/m)。

2 计算围护结构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β——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μ——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

8.1.2 基本风压应采用按本规范规定的方法确定的50年重现期的风压,但不得小于0.3kN/m2。对于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以及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其他结构,基本风压的取值应适当提高,并应符合有关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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