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2006 废止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cable system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收藏

发布日期:2006-07-20

实施日期:2006-11-01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编单位: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陈发宇,杨荣凯,薛瑛,孙关福,王强,陈桂英,李世毅,周作春,廖红梅,景晓东,苏少刚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1580058·797

出版时间:2015-01-01

售价 30.00

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贮存保管;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电缆的敷设;电缆附件的安装;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施工;工程交接验收。

本规范规定了电力电缆线路(以下称电缆线路)安装工程及其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为500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和构筑物设施。控制电缆及导引电缆可以参照使用。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92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贮存保管;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电缆的敷设;电缆附件的安装;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施工;工程交接验收。

与原规范相比较,本规范作了如下修订:

1.增加了术语一章;

2.对电缆管的连接规定的更加明确;

3.对电缆线路防火阻燃施工规定的更加严格、具体;

4.增加了电缆分接箱施工的规定;

5.对电缆线路架空敷设规定的更加详细、具体;

6.在“电缆附件的安装”一章中,对高压电缆终端及接头的安装作了具体的规定。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3号,电话:010-63424285)。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

参编单位:武汉高压研究所 甘肃火电工程公司 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 江苏电力建设一公司 吉林电力建设总公司 北京电力公司 北京电力工程公司 大连供电局 西安供电局 兰州供电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发宇 杨荣凯 薛瑛 孙关福 王强 陈桂英 李世毅 周作春 廖红梅 景晓东 苏少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46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68-2006,自2006年11月1日实施。其中,第4.2.9、5.2.6、7.0.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贮存保管

4 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4.1 电缆导管的加工及敷设

4.2 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4.3 电缆线路其他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5 电缆的敷设

5.1 一般规定

5.2 直埋电缆的敷设

5.3 电缆导管内电缆的敷设

5.4 电缆构筑物中电缆的敷设

5.5 桥梁上电缆的敷设

5.6 水底电缆的敷设

5.7 电缆的架空敷设

6 电缆附件的安装

6.1 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6.2 安装要求

7 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施工

8 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A 侧压力和牵引力的常用计算公式

本规范用词说明

4.2.9 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5.2.6 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7.0.1 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线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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