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16 现行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grounding connection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收藏

发布日期:2016-08-18

实施日期:2017-04-01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陈新,韩钰,荆津,何冠恒,陈长才,王森,刘世华,葛占雨,周卫新,徐春丽,马光,王伟,孙永春,祝志祥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155182·0027

出版时间:2017-03-01

售价 7.20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接地极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5章,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电气装置的接地、工程交接验收。

与原规范相比较,本规范增加了如下内容:

1.基本规定;

2.接地装置的降阻;

3.风力发电机组与光伏发电站的接地;

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接地;

5.防雷电感应和防静电的接地。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33号,邮政编码:10005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 南方电网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 国网陕西电力公司电科院 安徽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中能建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欧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金合益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新 韩钰 荆津 何冠恒 陈长才 王森 刘世华 葛占雨 周卫新 徐春丽 马光 王伟 孙永春 祝志祥

主要审查人:陈发宇 徐军 杜澍春 李谦 方静 阎国增 廖光洪 魏国柱 王玉明 龙庆芝 王国民 程云堂 谷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26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69—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4.1.8、4.2.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8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电气装置的接地

4.1 接地装置的选择

4.2 接地装置的敷设

4.3 接地线、接地极的连接

4.4 接地装置的降阻

4.5 风力发电机组与光伏发电站的接地

4.6 接闪器的接地

4.7 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

4.8 主(集)控楼、调度楼和通信站的接地

4.9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接地

4.10 电力电缆金属护层的接地

4.11 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

4.12 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

4.13 携带式和移动式用电设备的接地

4.14 防雷电感应和防静电的接地

5 工程交接验收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修订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s

4 Grounding of electric equipment

4.1 Selection of grounding connection

4.2 Laying of grounding connection

4.3 Join of grounding electrode(conductor)

4.4 Reducing resistance of grounding connection

4.5 Grounding of wind turbines and photovoltaic power station………………………………

4.6 Grounding of air-termination system

4.7 Grounding of transmission poles and towers

4.8 Grounding of main control building、dispatching building and communication station……………………………

4.9 Grounding of relaying protection and security automatic equipment………………………

4.10 Grounding of metal jacket of power cable

4.11 Grounding of distribution electric equipment

4.12 Grounding of structures electric equipment

4.13 Grounding of portable and mobile appliances

4.14 Grounding against lightning induction and static electricity………………………

5 Engineering succession and acceptance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s of quoted standards

3.0.4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

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护管及二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线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4.1.8 严禁利用金属软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低压照明网络的导线铅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为接地线。

4.2.9 电气装置的接地必须单独与接地母线或接地网相连接,严禁在一条接地线中串接两个及两个以上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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