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 GBJ 144-90 废止
Standard for appraisal of reliability of industry workshop 收藏

发布日期:1990-12-28

实施日期:1991-1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

主编单位: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

主要起草人:陈三行,赵丕华,林志伸,杨军,全明研,徐克静,浦聿修,王庆霖,王济川,段文玺,彭其铮,高维元,李京一,靳汉波,雷永森,赵晋义,张家启,姜迎秋,韩雪明。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4745

出版时间:1991-08-01

售价 20.00

A、B、C、D——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项目或组合项目的评定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已建成工业厂房的可靠性鉴定:

一、以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为主体的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的整体厂房、区段或构件。

二、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单层厂房的整体厂房、区段或构件。

a、b、c、d——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子项的评定等级;

A、B、C、D——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项目或组合项目的评定等级;

一、二、三、四——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R——结构或结构构件的抗力;

S——结构或结构构件的作用效应;

γ0——结构重要性系数;

l0——计算跨度或计算长度;

l——跨度或长度;

h——框架层高或多层厂房层间高度;

H——钢筋混凝土柱或框架总高,砌体结构房屋总高;

HT——柱脚底面至吊车梁或吊车桁架上顶面的高度;

e——吊车轨道中心对吊车梁轴线的偏差;

Q——吊车起重量;

wr——砌体变形裂缝宽度;

Δ——单层工业厂房砌体墙、柱变形或倾斜值;

δ——多层厂房墙、柱层间变形或倾斜值。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的通知

(90)建标字第686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 144-90)为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的通知

主要符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鉴定程序和等级标准

第一节 鉴定程序

第二节 鉴定等级标准

第三章 使用条件的调查

第四章 结构的鉴定评级

第一节 一般规定与结构布置

第二节 地基基础

第三节 混凝土结构

第四节 单层厂房钢结构

第五节 砌体结构

第五章 围护结构系统的鉴定评级

第六章 工业厂房的综合鉴定评级

附录一 工业厂房初步调查表

附录二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浏览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