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 1-2008 现行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road works in city and town 收藏

发布日期:2008-04-02

实施日期:2008-09-01

主编部门: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主编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主要起草人:张闽,果有刚,张汎,景飒,卜志强,张绪光,弓秦生,杨党旗,魏继合,马振富,董凤凯,许亚斋,张岫,王京晶,秦瑞林,陈用胜,刘声向,刘盈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4749

出版时间:2008-08-01

售价 26.91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及代号;3.基本规定;4.施工准备;5.测量;6.路基;7.基层;8.沥青混合料面层;9.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10.水泥混凝土面层;11.铺砌式面层;12.广场与停车场面层;13.人行道铺筑;14.人行地道结构;15.挡土墙;16.附属构筑物;17.冬雨期施工;18.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的施工和质量检验、验收。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二~二〇〇三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及代号;3.基本规定;4.施工准备;5.测量;6.路基;7.基层;8.沥青混合料面层;9.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10.水泥混凝土面层;11.铺砌式面层;12.广场与停车场面层;13.人行道铺筑;14.人行地道结构;15.挡土墙;16.附属构筑物;17.冬雨期施工;18.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施工技术要求;对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虎桥6号;邮政编码:100044)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天津市政五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道桥管理处 沈阳市市政建设工程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闽 果有刚 张汎 景飒 卜志强 张绪光 弓秦生 杨党旗 魏继合 马振富 董凤凯 许亚斋 张岫 王京晶 秦瑞林 陈用胜 刘声向 刘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1-2008,自2008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7、3.0.9、6.3.3、6.3.10、8.1.2、8.2.20、10.7.6、11.1.9、17.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1-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年4月2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及代号

2.1 术语

2.2 代号

3 基本规定

4 施工准备

5 测量

5.1 一般规定

5.2 平面控制测量

5.3 高程控制测量

5.4 施工放线测量

6 路基

6.1 一般规定

6.2 施工排水与降水

6.3 土方路基

6.4 石方路基

6.5 路肩

6.6 构筑物处理

6.7 特殊土路基

6.8 检验标准

7 基层

7.1 一般规定

7.2 石灰稳定土类基层

7.3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

7.4 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

7.5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

7.6 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

7.7 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

7.8 检验标准

8 沥青混合料面层

8.1 一般规定

8.3 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8.4 透层、粘层、封层

8.5 检验标准

9 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9.1 一般规定

9.2 沥青贯入式面层

9.3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9.4 检验标准

10 水泥混凝土面层

10.1 原材料

10.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10.3 施工准备

10.4 模板与钢筋

10.5 混凝土搅拌与运输

10.6 混凝土铺筑

10.7 面层养护与填缝

10.8 检验标准

11 铺砌式面层

11.1 料石面层

11.2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

11.3 检验标准

12 广场与停车场面层

12.1 施工技术

12.2 检验标准

13 人行道铺筑

13.1 一般规定

13.2 料石与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

13.3 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

13.4 检验标准

14 人行地道结构

14.1 一般规定

14.2 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

14.3 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结构人行地道

14.4 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顶板结构人行地道

14.5 检验标准

15 挡土墙

15.1 一般规定

15.2 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15.3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15.4 砌体挡土墙

15.5 加筋土挡土墙

15.6 检验标准

16 附属构筑物

16.1 路缘石

16.2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

16.3 排水沟或截水沟

16.4 倒虹管及涵洞

16.5 护坡

16.6 隔离墩

16.7 隔离栅

16.8 护栏

16.9 声屏障

16.10 防眩板

16.11 检验标准

17 冬雨期施工

17.1 一般规定

17.2 雨期施工

17.3 冬期施工

18 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附录A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验记录表

本规范用词说明

3.0.7 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3.0.9 施工中,前—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分项工程施工。

6.3.3 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6.3.10 挖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2 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3 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

8.1.2 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

8.2.20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10.7.6 在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且填缝完成前,不得开放交通。

11.1.9 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17.3.8 当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未达到1MPa或抗压强度未达到5MPa时,必须采取防止混凝土受冻的措施,严禁混凝土受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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