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CJJ 51-2016 现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of operation,maintenance and rush-repair of city gas facilities 收藏

发布日期:2016-06-06

实施日期:2016-12-01

主编部门: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主要起草人:李长缨,迟国敬,马长城,李美竹,颜丹平,万云,江民,应援农,陈江,李业强,陈秋雄,陈运文,刘新领,王忠平,杨俊杰,孟红,孙永明,李自强,贾兆公,广宏,杨开武,肖成相,于京春,张雷,张宏伟,李秉君,王智学,雷素敏,潘良,宋新文,李英杰,曹国权,王志伟,李宝才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28863

出版时间:2016-09-01

售价 10.35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运行与维护;5.抢修;6.生产作业;7.液化石油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8.图档资料。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燃气厂站、管网、用户燃气设施、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等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本规程不适用于汽车加气站的运行、维护和抢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运行与维护;5.抢修;6.生产作业;7.液化石油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8.图档资料。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第3章基本规定,对运行维护及抢修人员和机构配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等提出了原则性要求;2.新增对调压装置定期进行分级维护保养、周期及内容的要求;3.补充完善了压缩天然气设施和液化天然气设施运行维护的要求,并各自独立为一节;4.新增对发电厂、供热厂等大型用户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的要求,并明确供气单位与用户双方的职责。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22号;邮政编码:100035)。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淄博绿博燃气有限公司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武汉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用工程设计监理公司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燃气技术研究院

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

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江西泰达长林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安耐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天环燃气有限公司

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北京大方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李长缨 迟国敬 马长城 李美竹

颜丹平 万云 江民 应援农

陈江 李业强 陈秋雄 陈运文

刘新领 王忠平 杨俊杰 孟红

孙永明 李自强 贾兆公 广宏

杨开武 肖成相 于京春 张雷

张宏伟 李秉君 王智学 雷素敏

潘良 宋新文 李英杰 曹国权

王志伟 李宝才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杨健 汪隆毓 高立新 李树旺

车立新 林雅蓉 曾胜 詹淑慧

李念文 李长江 钟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3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51-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9、3.0.11、5.2.5、5.3.10、6.1.4、7.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6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6月6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运行与维护

4.1 一般规定

4.2 管道及管道附件

4.3 设备

4.4 压缩天然气设施

4.5 液化天然气设施

4.6 监控及数据采集

4.7 用户燃气设施

5 抢修

5.1 一般规定

5.2 抢修现场

5.3 抢修作业

6 生产作业

6.1 一般规定

6.2 置换与放散

6.3 停气与降压

6.4 动火

6.5 带压开孔、封堵作业

6.6 通气

7 液化石油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抢修

7.1 一般规定

7.2 站内设施的运行、维护

7.3 气瓶运输

7.4 瓶装供应站和瓶组气化站

7.5 抢修

8 图档资料

8.1 一般规定

8.2 运行、维护的图档资料

8.3 抢修工程的图档资料

附录A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报告表

附录B 调压装置分级维护保养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s

4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Pipe and Pipe Attachment

4.3 Equipement

4.4 CNG Facilities

4.5 LNG Facilities

4.6 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 System

4.7 Customer Facilities

5 Rush-repair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5.2 Rush-repair Fild

5.3 Rush-repair Work

6 Production Operation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6.2 Conversion and Relief

6.3 interruption and Pressure Relief

6.4 Flame Operation

6.5 Hot-topping and Plugging

6.6 Ventilation

7 Operation,Maintenance and Rush-repair of LPG Facilities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Operation,Maintenance of Facilities in the Stations

7.3 Cylinder Transportation

7.4 Supply Station and Vaporizing Station of Multiple Cylinder Installations

7.5 Rush-repair

8 Drawin and Files Material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8.2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Documents

8.3 Rush-repair Engineering Documents

Appendix A Statistics Charts of City Gas Safety Incidents

Appendix B Maintenance Grading of City Gas Pressure Regulating Equipment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0.2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抢修人员应24h值班;应设置并向社会公布24h报修电话。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09-2021废止)

3.0.9 人员进入燃气调压室、压缩机房、计量室、瓶组气化间、阀室、阀门井和检查井等场所前,应先检查所进场所是否有燃气泄漏;人员在进入地下调压室、阀门井、检查井内作业前,还应检查其他有害气体及氧气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并应轮换操作。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09-2021废止)

3.0.11 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在用气瓶内应保持正压,不得给无合格证或有故障的气瓶充装。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09-2021废止)

5.2.5 管道和设备修复后,应对周边夹层、窨井、烟道、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等场所的残存燃气进行全面检查。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09-2021废止)

5.3.10 当调压站、调压箱因调压设备、安全切断设施失灵等造成出口超压时,应立即关闭调压器进出口阀门,并应对超压管道放散降压,排除故障。当压力超过下游燃气设施的设计压力时,还应对超压影响区内的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所有隐患后方可恢复供气。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09-2021废止)

6.1.4 城镇燃气设施动火作业现场,应划出作业区,并应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09-2021废止)

7.2.5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后,应对充装重量和气密性进行逐瓶复检,合格的气瓶应贴合格标志。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09-2021废止)

浏览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