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19-2015 现行
Design code for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of industrial buildings 收藏

发布日期:2015-05-11

实施日期:2016-02-01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任兆成,罗英,高波,邓有源,欧阳施化,戴自祝,秦学礼,袁志明,陈佩文,叶鸣,赵波,赵炬,刘强,舒春林,朱映莉,许小云,路宾,郑翔,李先庭,王福,林燕达,张崎,赵晓宇,张旭,刘东,周翔,赵加宁,董重成,刘京,姜益强,李安桂,冀兆良,李百战,李楠,沈恒根,黄翔,张国强,韩杰,钱怡松,叶方涛,胡洪明,孟辉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1580242·753

出版时间:2015-11-01

售价 88.32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吸取了近年来有关科研成果,借鉴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并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反复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进行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吸取了近年来有关科研成果,借鉴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并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反复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3章和1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供暖、通风、除尘与有害气体净化、空气调节、冷源与热源、矿井空气调节、监测与控制、消声与隔振、绝热与防腐等。

本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对适用范围进行调整;

2.将空气调节冷热源名称调整为冷源与热源,对监测与控制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3.增加了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冷热电联供、局部排风罩、防火与防爆、有害气体净化、真空吸尘、粉尘输送、喷雾抑尘、排气筒、蒸发冷却冷水机组、冷热电联供、矿井空气调节、绝热与防腐等相关规定;

4.增加了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简化统计方法、局部送风的计算。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邮政编码:10003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有色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治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启源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昆仑工程公司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清华大学 同济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广州大学 重庆大学 东华大学 西安工程大学 湖南大学

参加单位:上海拓邦电子有限公司 河南乾丰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洁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昆仑空调有限公司 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 唐纳森(无锡)过滤器有限公司 澳蓝(福建)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任兆成 罗英 高波 邓有源 欧阳施化 戴自祝 秦学礼 袁志明 陈佩文 叶鸣 赵波 赵炬 刘强 舒春林 朱映莉 许小云 路宾 郑翔 李先庭 王福林 燕达 张崎 赵晓宇 张旭 刘东 周翔 赵加宁 董重成 刘京 姜益强 李安桂 冀兆良 李百战 李楠 沈恒根 黄翔 张国强 韩杰 钱怡松 叶方涛 胡洪明 孟辉

主要审查人:潘云刚 丁力行 李著萱 江亿 罗继杰 张家平 李娥飞 魏占和 刘文清 赵继豪 孙敏生 张小慧 李建功 周敏 宋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9-2015,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4.12、5.5.2、5.7.4、5.8.17、6.1.13、6.2.2、6.3.2、6.3.10、6.4.7、6.9.2、6.9.3、6.9.9、6.9.12、6.9.13、6.9.15、6.9.19、6.9.30、8.5.6、9.1.2、9.4.4(4)、9.7.12、9.11.3、10.2.12、11.2.11、11.6.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11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

4.1 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4.2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4.3 夏季太阳辐射照度

5 供暖

5.1 一般规定

5.2 热负荷

5.3 散热器供暖

5.4 热水辐射供暖

5.5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

5.6 热风供暖及热空气幕

5.7 电热供暖

5.8 供暖管道

5.9 供暖热计量及供暖调节

6 通风

6.1 一般规定

6.2 自然通风

6.3 机械通风

6.4 事故通风

6.5 隔热降温

6.6 局部排风罩

6.7 风管设计

6.8 设备选型与配置

6.9 防火与防爆

7 除尘与有害气体净化

7.1 一般规定

7.2 除尘

7.3 有害气体净化

7.4 设备布置

7.5 排气筒

7.6 抑尘及真空清扫

7.7 粉尘输送

8 空气调节

8.1 一般规定

8.2 负荷计算

8.3 空气调节系统

8.4 气流组织

8.5 空气处理

9 冷源与热源

9.1 一般规定

9.2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

9.3 溴化锂吸收式机组

9.4 热泵

9.5 蒸发冷却冷水机组

9.6 冷热电联供

9.7 蓄冷、蓄热

9.8 换热装置

9.9 空气调节冷热水及冷凝水系统

9.10 空气调节冷却水系统

9.11 制冷和供热机房

10 矿井空气调节

10.1 井筒保温

10.2 深热矿井空气调节

11 监测与控制

11.1 一般规定

11.2 传感器和执行器

11.3 供暖系统

11.4 通风系统

11.5 除尘与净化系统

11.6 空气调节系统

11.7 冷热源及其水系统

12 消声与隔振

12.1 一般规定

12.2 消声与隔声

12.3 隔振

13 绝热与防腐

13.1 绝热

13.2 防腐

附录A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附录B 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简化统计方法

附录C 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

附录D 夏季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照度

附录E 夏季空气调节设计用大气透明度分布图

附录F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附录G 渗透冷空气量的朝向修正系数值

附录H 自然通风的计算

附录J 局部送风的计算

附录K 除尘风管的最小风速

附录L 蓄冰装置容量与双工况制冷机空调工况制冷量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制订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s

4 Indoor and outdoor design conditions

4.1 Indoor air design conditions

4.2 Outdoor air design conditions

4.3 Solar irradiance in summer

5 Heating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5.2 Heating load calculation

5.3 Radiator heating

5.4 Hot water radiant heating

5.5 Gas-fired infrared heating

5.6 Warm air heating and warm air curtain

5.7 Electric heating

5.8 Heating pipeline design

5.9 Heating metering and control

6 Ventilation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6.2 Natural ventilation

6.3 Mechanical ventilation

6.4 Emergency ventilation

6.5 Heat insulation and cooling

6.6 Exhaust hood

6.7 Duct design

6.8 Equipment selection and layout

6.9 Fire protection and explosion proofing

7 Dust removal and cleaning of harmful gas and vapor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Dust removal

7.3 Cleaning of harmful gas and vapor

7.4 Equipment layout

7.5 Exhaust vertical pipe

7.6 Dust inhibition

7.7 Transportation of dust

8 Air conditioning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8.2 Load calculation

8.3 Air system

8.4 Space air diffusion

8.5 Air handling

9 Heating&cooling source

9.1 General requirements

9.2 Compression-type water chiller

9.3 Lithium-bromide absorption-type water chiller

9.4 Heat pump

9.5 Evaporative water chiller

9.6 Combined cool,heat and power

9.7 Thermal storage

9.8 Heat exchanger

9.9 Hot&chilled water system and condensed water system

9.10 Cooling water system

9.11 Refrigeration and heating room

10 Mine air conditioning

10.1 Mine air heating

10.2 Mine air cooling

11 Monitor and control

11.1 General requirements

11.2 Transducer and actuator

11.3 Monitor and control of heating system

11.4 Monitor and control of ventilation system

11.5 Monitor and control of exhaust gas cleaning system

11.6 Monitor and control of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11.7 Monitor and control of heating and cooling source

12 Noise reduction and vibration isolation

12.1 General requirements

12.2 Noise reduction and sound insulation

12.3 Vibration isolation

13 Heat insulation and corrosion prevention

13.1 Heating insulation

13.2 Corrosion prevention

Appendix A Outdoor air design conditions

Appendix B Simplified statistic methods for outdoor air design temperature

Appendix C Global solar irradiance for summer

Appendix D Solar irradiance through standard window glass for summer

Appendix E Distribution map of atmospheric transparency for summer air conditioning

Appendix F Heat loss for heating cold air infiltrated through gaps of doors and windows

Appendix G Orientation correction factor for cold air infiltration

Appendix H Calculation of natural ventilation

Appendix J Calculation of local air supply system

Appendix K Minimum velocity in the dust removal pipe

Appendix L Capacity of ice storage equipment and standard rating of duplex refrigerating machine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5.4.12 辐射供暖加热管的材质和壁厚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耐久年限、管材的性能、管材的累计使用时间,以及系统的运行水温、工作压力等条件确定。

5.5.2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严禁用于甲、乙类生产厂房和仓库。

5.7.4 低温加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和低温电热膜辐射供暖系统应设置温控装置。

5.8.17 供暖管道必须计算其热膨胀。当利用管段的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

6.1.13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1 不同的物质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化合物时;

2 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积粉尘时;

3 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6.2.2 放散极毒物质的生产厂房、仓库严禁采用自然通风。

6.3.2 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应采用循环空气:

1 含有难闻气味以及含有危险浓度的致病细菌或病毒的房间;

2 空气中含有极毒物质的场所;

3 除尘系统净化后,排风含尘浓度仍大于或等于工作区容许浓度的30%时。

6.3.10 排除氢气与空气混合物时,建筑物全面排风系统室内吸风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吸风口上缘至顶棚平面或屋顶的距离不应大于0.1m;

2 因建筑构造形成的有爆炸危险气体排出的死角处应设置导流设施。

6.4.7 事故通风的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及靠近外门的外墙上设置电气开关。

6.9.2 下列场所均不得采用循环空气:

1 甲、乙类厂房或仓库;

2 空气中含有的爆炸危险粉尘、纤维,且含尘浓度大于或等于其爆炸下限值的25%的丙类厂房或仓库;

3 空气中含有的易燃易爆气体,且气体浓度大于或等于其爆炸下限值的10%的其他厂房或仓库;

4 建筑物内的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房间。

6.9.3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通风系统均应单独设置:

1 甲、乙类厂房、仓库中不同的防火分区;

2 不同的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

3 建筑物内的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单独房间或其他有防火防爆要求的单独房间。

6.9.9 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排风机应与其他普通型的排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

6.9.12 粉尘遇水后,能产生可燃或有爆炸危险的物质时,不得采用湿式除尘器。

6.9.13 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且应设置泄爆装置。

6.9.15 在下列任一情况下,供暖、通风与空调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

1 直接布置在爆炸危险性区域内时;

2 排除、输送或处理有甲、乙类物质,其浓度为爆炸下限10%及以上时;

3 排除、输送或处理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粉尘、纤维等物质,其含尘浓度为其爆炸下限的25%及以上时。

6.9.19 排除或输送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物质的风管不应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车间隔墙,且不应穿过人员密集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6.9.30 可燃气体管道、可燃液体管道和电缆线等不得穿过风管的内腔,并不得沿风管的外壁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液体管道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通风机房。

8.5.6 空气调节系统采用制冷剂直接膨胀式空气冷却器时,不得用氨作制冷剂。

9.1.2 工业厂房及辅助建筑,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无法利用热泵外,不得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热源:

1 远离集中供热的分散独立建筑,无法利用其他方式提供热源时;

2 无工业余热、区域热源及气源,采用燃油、燃煤设备受环保、消防严格限制时;

3 在电力供应充足和执行峰谷电价格的地区,在夜间低谷电时段蓄热,在供电高峰和平段不使用时;

4 不能采用热水或蒸汽供暖的重要电力用房;

5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发电量能满足电热供暖时。

9.4.4 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水的持续出水量应满足热泵机组最大水量的需求;

2 地下水系统宜根据供冷或供热负荷调节流量;

3 地下水宜直接进入热泵机组,进出水温差不宜小于10℃;

4 使用后的地下水应回灌到原取水层;

5 有生活热水供应需求时,宜回收机组冷凝热;

6 应采取防止水系统倒空的措施;

7 设于水流双方向流动管道上的阀门,应能双向密封。

9.7.12 消防水池不得兼作蓄热水池。

9.11.3 氨制冷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单独设置制冷机房,且与其他建筑的距离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2 严禁采用明火供暖及电散热器供暖;

3 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不应少于12次/h,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

4 氨冷水机组排氨口排气管的出口应高于周围5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屋脊5m;

5 应设置紧急泄氨装置,当发生事故时应将机组氨液排入应急泄氨装置。

10.2.12 井下爆炸危险区域使用的空调制冷设备应采用防爆型。

11.2.11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的传感器及执行器,应采用本质安全型。

11.6.7 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连锁,并应设置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电加热器必须采取接地及剩余电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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