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74-93 废止
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om 收藏

发布日期:1993-02-17

实施日期:1993-09-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主编单位: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包锦明,王锡光,石景和,桑启鑫,刘滋厚,余安,任晓峰,吕姝宜,俞渭雄,奚龙兴,沈硕民,王昌群,徐长生,毛寿祺,钱祖权,陈振霖,冯大坤,赵季复,郝锡泽,张槐卿,费英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T80058·233

出版时间:1993-09-01

售价 27.00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m2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充实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北京307邮政信箱,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国标管理组,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

1991年11月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123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3年2月17日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的通知

编制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二节 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三节 设备布置

第三章 环境条件

第一节 温、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第二节 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第四章 建筑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人流及出入口

第三节 防火和疏散

第四节 室内装饰

第五节 噪声及振动控制

第五章 空气调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热湿负荷计算

第三节 气流组织

第四节 系统设计

第五节 设备选择

第六章 电气技术

第一节 供配电

第二节 照明

第三节 静电防护

第四节 接地

第七章 给水排水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系统和管材

第八章 消防与安全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消防设施

第三节 安全措施

附录一 名词解释

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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