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 废止
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 收藏

发布日期:2013-11-29

实施日期:2014-06-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赵建平,汪猛,袁颖,陈琪,王金元,杨德才,邵明杰,周名嘉,徐建兵,孙世芬,罗涛,王书晓,吕芳,姚梦明,张滨,朱红,刘经纬,洪晓松,段金涛,何其辉,解辉,姚萌,吕军,梁国芹,魏彬,关旭东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23845

出版时间:2014-04-01

售价 12.42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以及装饰的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的照明设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7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修改了原标准规定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补充了图书馆、博览、会展、交通、金融等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更严格地限制了白炽灯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发光二极管灯应用于室内照明的技术要求;补充了科技馆、美术馆、金融建筑、宿舍、老年住宅、公寓等场所的照明标准值;补充和完善了照明节能的控制技术要求;补充和完善了眩光评价的方法和范围;对公共建筑的名称进行了规范统一。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设计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索恩照明(广州)有限公司 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奥迪通用照明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建平 汪猛 袁颖 陈琪 王金元 杨德才 邵明杰 周名嘉 徐建兵 孙世芬 罗涛 王书晓 吕芳 姚梦明 张滨 朱红 刘经纬 洪晓松 段金涛 何其辉 解辉 姚萌 吕军 梁国芹 魏彬 关旭东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任元会 张文才 詹庆旋 张绍纲 李国宾 戴德慈 王素英 周太明 夏林 王勇 王东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4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34-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3、6.3.4、6.3.5、6.3.6、6.3.7、6.3.9、6.3.10、6.3.11、6.3.12、6.3.13、6.3.14、6.3.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29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照明方式和种类

3.2 照明光源选择

3.3 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4 照明数量和质量

4.1 照 度

4.2 照度均匀度

4.3 眩光限制

4.4 光源颜色

4.5 反射比

5 照明标准值

5.1 一般规定

5.2 居住建筑

5.3 公共建筑

5.4 工业建筑

5.5 通用房间或场所

6 照明节能

6.1 一般规定

6.2 照明节能措施

6.3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6.4 天然光利用

7 照明配电及控制

7.1 照明电压

7.2 照明配电系统

7.3 照明控制

附录A 统一眩光值(UGR)

附录B 眩光值(GR)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s

3.1 Lighting Styles and Lighting Kinds

3.2 Selection of Light Sources

3.3 Selection of Lighting Fixtures and Accessories

4 Lighting Quantity and Quality

4.1 Illuminance

4.2 Uniformity of Illuminance

4.3 Limitation of Glare

4.4 Color of Light Sources

4.5 Reflectance of Surface

5 Lighting Standard Value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5.2 Residential Buildings

5.3 Commercial Buildings

5.4 Industrial Buildings

5.5 General Spaces

6 Lighting Energy Conservation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6.2 Measures for Lighting Energy Conservation

6.3 Lighting Power Density Limit Values

6.4 Use of Daylight

7 Lighting Power Distribution and Control

7.1 Lighting Voltage

7.2 Lighting Power Distribution Systems

7.3 Lighting Control

Appendix A Unified Glare Rating(UGR)

Appendix B Glare Rating(GR)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6.3.3 办公建筑和其他类型建筑中具有办公用途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的规定。

(该条文于2022年4月1日被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废止)

6.3.4 商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的规定。当商店营业厅、高档商店营业厅、专卖店营业厅需装设重点照明时,该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增加5W/m2。

(该条文于2022年4月1日被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废止)

6.3.5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的规定。

(该条文于2022年4月1日被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废止)

6.3.6 医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的规定。

(该条文于2022年4月1日被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废止)

6.3.7 教育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的规定。

(该条文于2022年4月1日被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废止)

6.3.9 会展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的规定。

(该条文于2022年4月1日被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废止)

6.3.10 交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的规定。

(该条文于2022年4月1日被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废止)

6.3.11 金融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的规定。

(该条文于2022年4月1日被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废止)

6.3.12 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的规定。

(该条文于2022年4月1日被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废止)

6.3.13 公共和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的规定。

(该条文于2022年4月1日被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废止)

6.3.14 当房间或场所的室形指数值等于或小于1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增加,但增加值不应超过限值的20%。

(该条文于2022年4月1日被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废止)

6.3.15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标准值提高或降低一级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该条文于2022年4月1日被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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