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园设计规范 GB 51192-2016 现行
Code for the design of public park 收藏

发布日期:2016-08-26

实施日期:2017-01-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主要起草人:朱志红,白伟岚,丘荣,强健,朱虹,韩炳越,端木歧,周波,高大伟,马会岭,遇琦,唐进群,刘杏服,杨春明,王媛媛,付松涛,陈小玲,赵辉,吕建强,王昊,李红,李青,付传静,何昉,廖聪全,盛澍培,王思思,谢爱华,姚崇怀,杨一力,殷子伟,周为,朱祥明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28900

出版时间:2016-12-01

售价 9.00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总体设计;5.地形设计;6.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7.种植设计;8.建筑物、构筑物设计;9.给水排水设计;10.电气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城乡各类公园的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设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总体设计;5.地形设计;6.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7.种植设计;8.建筑物、构筑物设计;9.给水排水设计;10.电气设计。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地址:北京市小黄庄北街1号环球贸易中心F座,邮政编码:100013)。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山水心源景观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加单位:重庆市风景园林规划研究院

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

苏州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乌鲁木齐市园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华中农业大学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朱志红 白伟岚 丘荣 强健

朱虹 韩炳越 端木歧 周波

高大伟 马会岭 遇琦 唐进群

刘杏服 杨春明 王媛媛 付松涛

陈小玲 赵辉 吕建强 王昊

李红 李青 付传静 何昉

廖聪全 盛澍培 王思思 谢爱华

姚崇怀 杨一力 殷子伟 周为

朱祥明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徐波 高翅 景长顺 李浩年

李炜民 李占修 郄燕秋 瞿志

王磐岩 王香春 吴雪萍 徐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28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公园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92-2016,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3、4.1.7、5.1.3、5.2.4、5.3.3、9.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26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公园的内容

3.3 用地比例

3.4 容量计算

3.5 设施的设置

4 总体设计

4.1 现状处理

4.2 总体布局

4.3 竖向控制

5 地形设计

5.1 高程和坡度设计

5.2 土方工程

5.3 水体外缘

6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

6.1 园路

6.2 铺装场地

6.3 园桥

7 种植设计

7.1 植物配置

7.2 苗木控制

8 建筑物、构筑物设计

8.1 建筑物

8.2 护栏

8.3 驳岸

8.4 山石

8.5 挡土墙

8.6 游戏健身设施

9 给水排水设计

9.1 给水

9.2 排水

10 电气设计

10.1 供配电系统

10.2 照明设计

10.3 安全防护与接地

10.4 设备安装及线路敷设

10.5 智能化系统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Yerms

3 Basic Requirements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3.2 Content of Public Park

3.3 Proportion of Park Land

3.4 Capacity Calculation

3.5 Conventional Facilities

4 Overall Design

4.1 Treatment of Existing Conditions

4.2 Layout

4.3 Vertical Planning

5 Topographical Design

5.1 Elevation and Slope Design

5.2 Earthwork

5.3 Water Edge

6 Road and Pavement Design

6.1 Road

6.2 Pavement

6.3 Bridge

7 Planting Design

7.1 Plant Configuration

7.2 Plant Control

8 Design of Buildings and Structures

8.1 Building

8.2 Guardrail

8.3 Water Bank

8.4 Rock

8.5 Retaining Wall

8.6 Game Facilities

9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9.1 Water Supply

9.2 Water Drainage

10 Electrical Design

10.1 Power Supply

10.2 Lighting Design

10.3 Safety Protection and Grounding

10.4 Equipment Installation and Wiring Installation

10.5 Intellectualized System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1.3 公园用地不应存在污染隐患。在可能存在污染的基址上建设公园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适宜的消除污染技术措施。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14-2021废止)

4.1.7 公园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14-2021废止)

5.1.3 公园地形应按照自然安息角设计坡度,当超过土壤的自然安息角时,应采取护坡、固土或防冲刷的措施。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14-2021废止)

5.2.4 地形填充土不应含有对环境、人和动植物安全有害的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14-2021废止)

5.3.3 非淤泥底人工水体的岸高及近岸水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防护设施的人工驳岸,近岸2.0m范围内的常水位水深不得大于0.7m;

2 无防护设施的园桥、汀步及临水平台附近2.0m范围以内的常水位水深不得大于0.5m;

3 无防护设施的驳岸顶与常水位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0.5m。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14-2021废止)

9.1.4 在灌溉用水的管线及设施上,应设置防止误饮、误接的明显标志。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14-2021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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