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60-2013 现行
Standard method of measurement for affiliated structure works 收藏

发布日期:2012-12-25

实施日期:2013-07-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黄肸,陈光云,余晓花,司景山,王宏伟,吕梅勇,陈东,张永杰,褚得成,宋仕俊,王一明,陈怀宇,杨振义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1580242·007

出版时间:2013-04-01

售价 19.32

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七,代码07。

本规范适用于构筑物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计量、计价的需要,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附录A的构筑物部分进行修订并增加新项目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本规范“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是“工程量计算规范”之七,代码07。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化工专业委员会 煤炭工业西安工程造价管理站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黄肸 陈光云 余晓花 司景山 王宏伟 吕梅勇 陈东 张永杰 褚得成 宋仕俊 王一明 陈怀宇 杨振义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吴佐民 胡传海 谢洪学 王海宏 倪健 蒋玉翠 刘智 张丽萍 王中和 陈彪

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 舒宇 郑玮皓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7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60-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1、4.2.2、4.2.3、4.2.4、4.2.5、4.2.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工程计量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4.1 一般规定

4.2 分部分项工程

4.3 措施项目

附录A 混凝土构筑物工程

A.1 池类

A.2 贮仓(库)类

A.3 水塔

A.4 机械通风冷却塔

A.5 双曲线自然通风冷却塔

A.6 烟囱

A.7 烟道

A.8 工业隧道

A.9 沟道(槽)

A.10 造粒塔

A.11 输送栈桥

A.12 井类

A.13 电梯井

A.14 相关问题及说明

附录B 砌体构筑物工程

B.1 烟囱

B.2 烟道

B.3 沟道(槽)

B.4 井

B.5 井、沟盖板

B.6 相关问题及说明

附录C 措施项目

C.1 脚手架工程

C.2 现浇混凝土构筑物模板

C.3 垂直运输

C.4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C.5 施工排水、降水

C.6 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制订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Measurement of Quantities

4 Compilation of Bills of Quantities

4.1 General requirement

4.2 Work sections and trades

4.3 Preliminaries

Appendix A Concrete Structural Works

A.1 Pond and reservoir

A.2 Warehouse

A.3 Water tower

A.4 Mechanical draft cooling tower

A.5 Hyperbolic natural draft cooling tower

A.6 Chimney

A.7 Smoke vent

A.8 Industrial tunnel

A.9 Trench(Culvert)

A.10 Prilling tower

A.11 Conveying trestle

A.12 Well

A.13 Lift shaft

A.14 Related issues and notes

Appendix B Masonry Structural Works

B.1 Chimney

B.2 Smoke vent

B.3 Trench(Culvert)

B.4 Manhole

B.5 Manhole and trench cover

B.6 Related issues and notes

Appendix C Preliminaries

C.1 Scaffolding

C.2 In-situ concrete formwork

C.3 Hoisting

C.4 Large equipment loading,install and dissemble

C.5 Water dispersion and dewatering

C.6 Health,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etc.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0.3 构筑物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4.2.1 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4.2.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2.3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2.4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4.2.5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2.6 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4.3.1 措施项目中列出了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照本规范4.2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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