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 JGJ 305-2013 现行
Standard for testing of lifting equipments and facilities in construction 收藏

发布日期:2013-06-24

实施日期:2014-01-01

主编部门: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编单位: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廖永,徐光新,魏邦仁,张健,姜宁,李忠伟,汤坤林,王剑辉,冯琪,李丽峰,韩海瑞,袁革忠,陈再捷,宫守河,赵仲明,刘铁刚,翟旭斌,孙仁宗,陈进雄,赵国杨,吴瑞军,刘海勇,李迥,陈炎表,姜万宇,杨昆,张国庆,曾安军,金光炎,宋连海,孙正坤,张群望,肖剑,卫维,俞向阳,杨静,章铭荣,何品群,彭杰,毛红卫,秦春芳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23743

出版时间:2013-09-01

售价 11.73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5.高处作业吊篮;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7.施工升降机;8.塔式起重机。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等升降设备设施安装、使用的检验。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5.高处作业吊篮;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7.施工升降机;8.塔式起重机。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张仪村路甲22号,邮政编码:100071)。

本标准主编单位: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南京建工建筑机械安全检测所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建设厅安监站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 山西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湖北赤东建筑有限公司 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广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 哈尔滨东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杭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杭州品茗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建筑管理处 杭州萧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东阳市南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廖永 徐光新 魏邦仁 张健 姜宁 李忠伟 汤坤林 王剑辉 冯琪 李丽峰 韩海瑞 袁革忠 陈再捷 宫守河 赵仲明 刘铁刚 翟旭斌 孙仁宗 陈进雄 赵国杨 吴瑞军 刘海勇 李迥 陈炎表 姜万宇 杨昆 张国庆 曾安军 金光炎 宋连海 孙正坤 张群望 肖剑 卫维 俞向阳 杨静 章铭荣 何品群 彭杰 毛红卫 秦春芳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耿洁明 张有闻 戴宝荣 熊琰 杨存成 费毕刚 汪道金 石卫 王峰 解金箭 葛兴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05-2013,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7、4.2.9、4.2.15、5.2.8、6.2.9、7.2.15、8.2.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6月24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4.1 一般规定

4.2 检验内容及要求

5 高处作业吊篮

5.1 一般规定

5.2 检验内容及要求

6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

6.1 一般规定

6.2 检验内容及要求

7 施工升降机

7.1 一般规定

7.2 检验内容及要求

8 塔式起重机

8.1 一般规定

8.2 检验内容及要求

附录A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验报告

附录B 高处作业吊篮检验报告

附录C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检验报告

附录D 施工升降机检验报告

附录E 塔式起重机检验报告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制订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and Symbols

2.1 Terms

2.2 Symbols

3 Basic Requirements

4 Adhering Adjustable Scaffolds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Inspection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5 Suspended Forwork at Heights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5.2 Inspection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6 Gantry Frame and Headframe Hoisters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6.2 Inspection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7 Construction Elevator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Inspection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8 Tower Crane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8.2 Inspection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Appendix A Test Report for Adhering Adjustable Scaffolds

Appendix B Test Report for Suspended Forwork at Heights

Appendix C Test Report for Gantry Frame and Headframe Hoisters

Appendix D Test Report for Construcion Elevator

Appendix E Test Report for Tower Crane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0.7 严禁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

4.2.9 防坠装置与提升设备严禁设置在同一个附墙支承结构上。

4.2.15 附着式脚手架架体上应有防火措施。

5.2.8 安全锁应完好有效,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的安全锁。

6.2.9 吊笼安全停靠装置应为刚性机构,且必须能承担吊笼、物料及作业人员等全部荷载。

7.2.15 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的防坠安全器。

8.2.8 钢丝绳必须设有防脱装置,该装置与滑轮及卷筒轮缘的间距不得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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