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207-2013 现行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maintenance and safety of urban water supply pipe-networks 收藏

发布日期:2013-11-08

实施日期:2014-06-01

主编部门:

主编单位: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主要起草人:刘志琪,郑小明,刘遂庆,何维华,赵洪宾,王耀文,火正红,程锡龄,任基成,何文杰,周玉文,崔君乐,陈宇敏,朱平生,秦君堂,孔繁涛,叶建宏,马福康,王晖,舒诗湖,乔庆,张东,倪娜,游青城,韩伟,董宪,姚黎光,赵明,叶丽影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23844

出版时间:2014-03-01

售价 7.59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管道并网;5运行调度;6管网水质;7管网维护;8漏损控制;9信息管理;10管网安全。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供水管网、总表后的埋地管网、自备水源的供水管网和农村集中式供水管网的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管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管道并网;5运行调度;6管网水质;7管网维护;8漏损控制;9信息管理;10管网安全。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三高计算机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水自来水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市水业运营有限公司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刘志琪 郑小明 刘遂庆 何维华 赵洪宾 王耀文 火正红 程锡龄 任基成 何文杰 周玉文 崔君乐 陈宇敏 朱平生 秦君堂 孔繁涛 叶建宏 马福康 王晖 舒诗湖 乔庆 张东 倪娜 游青城 韩伟 董宪 姚黎光 赵明 叶丽影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宋序彤 洪觉民 姜乃昌 刘锁祥 周克梅 邱文心 刘书明 郄燕秋 阎小玲 韩梅平 信昆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1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207-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4.10、7.4.12、7.5.3、8.1.2、8.2.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8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管道并网

4.1 一般规定

4.2 并网前管理

4.3 并网连接

4.4 并网运行

5 运行调度

5.1 一般规定

5.2 调度管理

5.3 优化调度

5.4 调度数据采集

6 管网水质

6.1 一般规定

6.2 水质监测

6.3 水质管理

7 管网维护

7.1 一般规定

7.2 维护站点设置

7.3 管网巡检

7.4 维修养护

7.5 附属设施的维护

7.6 修复和更新改造

8 漏损控制

8.1 一般规定

8.2 计量管理

8.3 水量损失管理

8.4 管网检漏

9 信息管理

9.1 一般规定

9.2 资料和档案管理

9.3 管网运行数据采集系统

9.4 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9.5 管网数学模型

10 管网安全

10.1 一般规定

10.2 安全预警

10.3 应急处置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制订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s

4 New Pipe Operation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Pre-operation Management

4.3 New Pipe Connection

4.4 New Pipe Operation

5 Operation Dispatching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5.2 Dispatching Management

5.3 Operation Optimization

5.4 Dispatching Data Acquisition

6 Water Quality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6.2 Water Quality Monitoring

6.3 Water Quality Management

7 Pipeline Maintenance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Allocation of Maintenance Stations

7.3 Pipeline Inspection

7.4 Repair and Maintenance

7.5 Maintenance of Ancillary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s

7.6 Repair and Rehabilitation

8 Leakage Control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8.2 Metering Management

8.3 Water Loss Management

8.4 Leakage Detection

9 Information Management

9.1 General Requirements

9.2 Data and File Management

9.3 Data Acquisition System

9.4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9.5 Mathematical Model

10 Network Security

10.1 General Requirements

10.2 Security Alerts

10.3 Emergency Treatment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7.4.10 对水下穿越管,应明确保护范围,并严禁船只在保护范围内抛锚。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26-2022废止)

7.4.12 作业人员进入套管或箱涵前,应强制通风换气,并应检测有害气体,确认无异常状况后方可入內作业。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26-2022废止)

7.5.3 作业人员下井维修或操作阀门前,必须对井内异常情况进行检验和消除;作业时,应有保护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26-2022废止)

8.1.2 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经专业认证机构检验合格。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26-2022废止)

8.2.8 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必须定期进行更换和检定,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直径15~ 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a;

2 管道直径40~ 50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a;

3 管道直径大于50或常用流量大于16m/h的水表,检定周期为2a。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26-2022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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