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2-01-10
实施日期:2002-05-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主编单位: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
主要起草人:王淑珍,姜中桥,苏文,周健民,周汉羽,蔡艳红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4639
出版时间:2002-03-01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范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〇〇〇至二〇〇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城建档案馆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工程文件的立卷,工程文件的归档,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为了提高本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寄给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南京市城建档案馆、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广州市城建档案馆。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淑珍、姜中桥、苏文、周健民、周汉羽、蔡艳红。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8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〇〇〇至二〇〇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1月10日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4.1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4.2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5 工程文件的立卷
5.1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5.2 卷内文件的排列
5.3 案卷的编目
5.4 案卷装订
5.5 卷盒、卷夹、案卷脊背
6 工程文件的归档
7 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附录A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附录B 卷内目录式样
附录C 卷内备考表式样
附录D 案卷封面式样
附录E 案卷脊背式样
本规范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