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8-09-24
实施日期:2009-01-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潘复兰,黄克忠,杨先健,许有全,汪亚干,马冬霞,王洪章,吴丽波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6686
出版时间:2008-12-01
本规范在编制前,开展了《工业环境振动对文物古迹的影响及相应规范》课题的研究,对主要的工业振源、全国有代表性的古建筑结构及古建筑材料等进行了现场测试和室内实验,取得了大量可供分析的原始数据;对古建筑结构的振动控制标准、结构的动力特性和响应等方面进行了理论研究和实际验证,为制订规范提供了科学的、可靠的依据。
1 工业交通基础设施等布局中古建筑结构的保护;
2 工业振动对古建筑结构影响的评估和防治。
根据建设部《199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建标[1999]308号)的要求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在编制前,开展了《工业环境振动对文物古迹的影响及相应规范》课题的研究,对主要的工业振源、全国有代表性的古建筑结构及古建筑材料等进行了现场测试和室内实验,取得了大量可供分析的原始数据;对古建筑结构的振动控制标准、结构的动力特性和响应等方面进行了理论研究和实际验证,为制订规范提供了科学的、可靠的依据。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以上述科研成果为依据、实践经验为基础,对规范的主要内容和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完成规范的送审稿和报批稿,经全国审查会定稿。
本规范分8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为:古建筑结构的容许振动标准、工业振动对古建筑结构影响的评估、工业振源地面振动的传播、古建筑结构动力特性和响应的计算与测试、防振措施。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便门内大街85号,邮编:10005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公司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部规划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潘复兰 黄克忠 杨先健 许有全 汪亚干 马冬霞 王洪章 吴丽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21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452-2008,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年9月24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古建筑结构的容许振动标准
3.1 一般规定
3.2 容许振动标准
4 工业振动对古建筑结构影响的评估
4.1 一般规定
4.2 评估步骤和方法
4.3 评估意见
5 工业振源地面振动的传播
5.1 地面振动速度
5.2 地面振动频率
6 古建筑结构动力特性和响应的计算
6.1 一般规定
6.2 古建筑砖石结构
6.3 古建筑木结构
7 古建筑结构动力特性和响应的测试
7.1 一般规定
7.2 测试方法
7.3 数据处理
8 防振措施
8.1 一般规定
8.2 防振距离
8.3 振源减振
附录A 弹性波传播速度的测试
附录B 地面振动传播和衰减的计算
本规范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