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03 废止
Code for acceptance of quality of intelligent building systems 收藏

发布日期:2003-07-01

实施日期:2003-1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主编单位: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江亿,孙述璞,张青虎,濮容生,张宜,孙兰,崔晓东,杨维迅,岳子平,王家隽,刘延宁,龚代明,王冬松,杨柱石,于凡,黄与群,王辉,段文凯,吴翘,郝斌,路刚,陈海岩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1992

出版时间:2003-09-01

售价 36.00

在编写过程中,规范编写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分析,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方面的实践经验,部分汲取了有关国际标准,以《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0为依据,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遵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编写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多次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设技函[2001]002号文件《关于成立〈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写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写工作组的通知》的要求,由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编写完成的。

在编写过程中,规范编写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分析,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方面的实践经验,部分汲取了有关国际标准,以《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0为依据,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遵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编写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多次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是对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和住宅(小区)智能化等智能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做出规定。

本规范将来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时,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00083;地址:北京清华同方科技广场),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建设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信息产业部北京邮电设计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北京华夏正邦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加集成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市万安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深圳鑫王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安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寰岛中安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金智厦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海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江亿 孙述璞 张青虎 濮容生 张宜 孙兰 崔晓东 杨维迅 岳子平 王家隽 刘延宁 龚代明 王冬松 杨柱石 于凡 黄与群 王辉 段文凯 吴翘 郝斌 路刚 陈海岩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39—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5.2、5.5.3、7.2.6、7.2.9、7.2.11、11.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7月1日

目录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产品质量检查

3.3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

3.4 系统检测

3.5 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

4 通信网络系统

4.1 一般规定

4.2 系统检测

4.3 竣工验收

5 信息网络系统

5.1 一般规定

5.2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

5.3 计算机网络系统检测

5.4 应用软件检测

5.5 网络安全系统检测

5.6 竣工验收

6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6.1 一般规定

6.2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

6.3 系统检测

6.4 竣工验收

7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7.1 一般规定

7.2 系统检测

7.3 竣工验收

8 安全防范系统

8.1 一般规定

8.2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

8.3 系统检测

8.4 竣工验收

9 综合布线系统

9.1 一般规定

9.2 系统安装质量检测

9.3 系统性能检测

9.4 竣工验收

10 智能化系统集成

10.1 一般规定

10.2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

10.3 系统检测

10.4 竣工验收

11 电源与接地

11.1 一般规定

11.2 电源系统检测

11.3 防雷及接地系统检测

12 环境

12.1 一般规定

12.2 系统检测

12.3 竣工验收

13 住宅(小区)智能化

13.1 一般规定

13.2 系统检测

13.3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检测

13.4 安全防范系统检测

13.5 监控与管理系统检测

13.6 家庭控制器检测

13.7 室外设备及管网

13.8 竣工验收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附录B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

附录C 检测记录

附录D 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7.2.6 检测消防控制室向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传输、显示火灾报警信息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检测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口、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其火灾运行模式,应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

7.2.9 新型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及功能检测应包括:

1 早期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

2 大空间早期火灾智能检测系统、大空间红外图像矩阵火灾报警及灭火系统;

3 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7.2.11 安全防范系统中相应的视频安防监控(录像、录音)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等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火灾模式操作等功能的检测,应采用在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

11.1.7 电源与接地系统必须保证建筑物内各智能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人身、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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