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02 废止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roof 收藏

发布日期:2002-04-01

实施日期:2002-06-01

主编部门:山西省建设厅

主编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主要起草人:哈成德,王寿华,朱忠厚,叶林标,项桦太,张文华,马芸芳,高延继,姜静波,瞿建民,徐金鹤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1878

出版时间:2002-04-01

售价 30.00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屋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作了反复论证,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〇至二〇〇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7—94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屋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作了反复论证,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卷材防水屋面工程、涂膜防水屋面工程、刚性防水屋面工程、瓦屋面工程、隔热屋面工程、细部构造、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管理组(地址:太原市新建路35号,邮编03000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 浙江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公司苏州研究设计所 上海建筑防水材料(集团)公司

主要起草人:哈成德 王寿华 朱忠厚 叶林标 项桦太 张文华 马芸芳 高延继 姜静波 瞿建民 徐金鹤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77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〇至二〇〇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07—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3.0.6、4.1.8、4.2.9、4.3.16、5.3.10、6.1.8、6.2.7、7.1.5、7.3.6、8.1.4、9.0.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7—94于2002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二年四月一日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卷材防水屋面工程

4.1 屋面找平层

4.2 屋面保温层

4.3 卷材防水层

5 涂膜防水屋面工程

5.1 屋面找平层

5.2 屋面保温层

5.3 涂膜防水层

6 刚性防水屋面工程

6.1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

6.2 密封材料嵌缝

7 瓦屋面工程

7.1 平瓦屋面

7.2 油毡瓦屋面

7.3 金属板材屋面

8 隔热屋面工程

8.1 架空屋面

8.2 蓄水屋面

8.3 种植屋面

9 细部构造

10 分部工程验收

附录A 屋面工程防水和保温材料的质量指标

附录B 现行建筑防水工程材料标准和现场抽样复验

本规范用词说明

3.0.6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9.0.11 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浏览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