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2-09-27
实施日期:2003-01-01
主编部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丁威,龚洛书,周运灿,刘巽伯,陈烈芳,沈玄,董金道,陶梦兰,宋淑敏,杨正宏,鞠东岳,尤志杰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20293
出版时间:2002-12-01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本规程适用于无机轻骨料混凝土及其制品的生产、质量控制和检验。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9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 51—90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按新修订的水泥和轻骨料等标准,对轻骨料混凝土原材料提出新的要求,与有关新修标准相一致;
2.调整了轻骨料混凝土的密度等级和强度等级:密度等级新增了600级和700级;强度提高到LC55和LC60;
3.重新标定了结构轻骨料混凝土的弹性模量、收缩和徐变等技术指标;取消了弯曲强度和抗剪强度指标;
4.新增了600级和700级保温轻骨料混凝土的热物理系数;
5.新增了对干湿循环部位轻骨料混凝土的抗冻指标;明确了轻骨料混凝土的抗渗性应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
6.根据国外有关标准,对轻骨料混凝土耐久性设计的有关指标(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按不同环境条件作了调整;
7.突出了松散体积法设计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的实用性和可靠性,并根据实际经验,对混凝土稠度、用水量和粗细骨料总体积等有关设计参数做了相应调整;
8.根据国内外实际经验,放宽了对轻骨料混凝土中粉煤灰掺量的要求;
9.根据工程需要,新增了轻骨料混凝土工程验收的条文;
10.新增了附录A——大孔轻骨料混凝土和附录B——泵送轻骨料混凝土。
本规程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并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参加单位:陕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黑龙江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榆树庄构件厂、哈尔滨金鹰建筑节能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大地陶粒有限公司、金坛海发新兴建材有限公司、宜昌宝珠陶粒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丁威、龚洛书、周运灿、刘巽伯、陈烈芳、沈玄、董金道、陶梦兰、宋淑敏、杨正宏、鞠东岳、尤志杰。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的公告 建标[2002]68号
现批准《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51—2002,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5、5.3.6、6.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轻集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 51—90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9月27日
目录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的公告 建标[2002]68号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原材料
4 技术性能
4.1 一般规定
4.2 性能指标
5 配合比设计
5.1 一般要求
5.2 设计参数选择
5.3 配合比计算与调整
6 施工工艺
6.1 一般要求
6.2 拌和物拌制
6.3 拌和物运输
6.4 拌和物浇筑和成型
6.5 养护和缺陷修补
6.6 质量检验和验收
7 试验方法
7.1 一般规定
7.2 拌和方法
7.3 干表观密度
7.4 吸水率和软化系数
7.5 导热系数
7.6 线膨胀系数
附录A 大孔轻骨料混凝土
附录B 泵送轻骨料混凝土
本标准用词说明
5.1.5 在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中加入化学外加剂或矿物掺和料时,其品种、掺量和对水泥的适应性,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5.3.6 计算出的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配予以调整。
6.2.3 轻骨料混凝土拌和物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