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 50574-2010 现行
Uniform technical code for wall materials used in buildings 收藏

发布日期:2010-08-18

实施日期:2011-06-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高连玉,梁建国,赵成文,王风来,刘斌,李莉,李翔,余祖国,杨伟军,张兴富,林文修,林炎飞,金伟良,姜凯,骆泱泱,赵立群,顾祥林,秦士洪,黄靓,雷波,戴显明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7930

出版时间:2010-11-01

售价 8.28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就我国墙体材料工程应用现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对某些课题进行了必要的试验验证,与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了广泛的研讨。吸纳了近年来墙材革新及建筑应用的新成果与经验,充分考虑了我国墙体材料的发展及应用现状,着重对墙体材料品质与建筑工程应用的需要进行了技术整合,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经反复讨论、修改和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适用于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应用。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就我国墙体材料工程应用现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对某些课题进行了必要的试验验证,与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了广泛的研讨。吸纳了近年来墙材革新及建筑应用的新成果与经验,充分考虑了我国墙体材料的发展及应用现状,着重对墙体材料品质与建筑工程应用的需要进行了技术整合,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经反复讨论、修改和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墙体材料、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结构设计、墙体裂缝控制与构造要求、施工、验收、墙体维护和试验。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墙体材料工程应用的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管理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5号,邮编:110003,Email:gaoly@masonry.cn),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长沙理工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同济大学 湖南大学 浙江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重庆大学 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

本规范参加单位:中国建筑砌块协会 中国加气混凝土协会 中国GRC协会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广州大学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卓越(福建)机械制造发展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高连玉 梁建国 赵成文(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王风来 刘斌 李莉 李翔 余祖国 杨伟军 张兴富 林文修 林炎飞 金伟良 姜凯 骆泱泱 赵立群 顾祥林 秦士洪 黄靓 雷波 戴显明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孙伟民 何星华 顾同曾 夏敬谦 陶有生 梁嘉琪 王存贵 朱盈豹 李庆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3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74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1.5、3.2.1(1、6)、3.2.2(1、2)、3.4.1、4.1.8、5.4.2、5.4.3、5.5.2、6.1.9、6.1.10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8月18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墙体材料

3.1 一般规定

3.2 块体材料

3.3 板材

3.4 砂浆、灌孔混凝土

3.5 保温、连接及其他材料

4 建筑及建筑节能设计

4.1 建筑设计

4.2 建筑节能设计

5 结构设计

5.1 设计原则

5.2 结构体系及分析方法

5.3 砌体计算指标

5.4 构件静力设计基本要点

5.5 结构抗震设计基本要点

5.6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

6 墙体裂缝控制与构造要求

6.1 墙体裂缝控制

6.2 构造要求

7 施工

7.1 一般规定

7.2 砌体

7.3 墙板隔墙

7.4 墙体保温

8 验收

8.1 一般规定

8.2 感观质量验收

9 墙体维护

9.1 一般规定

9.2 墙体维护

9.3 墙体修补

9.4 墙体补强与加固

10 试验

10.1 一般规定

10.2 材料试验

10.3 砌体和板材试验

10.4 墙体试验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制订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and Symbols

2.1 Terms

2.2 Symbols

3 Wall Material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3.2 Bulk Materials

3.3 Plate

3.4 Mortar and Grout

3.5 Insulation,Connection and Other Materials

4 Architectural Design and Architectural Energy Saving Design

4.1 Architectural Design

4.2 Architectural Energy Saving Design

5 Structure Design

5.1 Design Principle

5.2 Structure System and Analysis

5.3 Calculation Index of Masonry

5.4 Static Design for Component

5.5 Structural Seismic Design

5.6 Serviceable Limit State and Durability

6 Crack Control for Wall and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6.1 Crack Control for Wall

6.2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s

7 Construction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Masonry

7.3 Partition Board

7.4 Wall Thermal Insulation

8 Acceptance

8.1 General Provisions

8.2 Apparent Quality Acceptance

9 Wall Maintenance

9.1 General Requirements

9.2 Wall Maintained

9.3 Wall Repaired

9.4 Wall Reinforcement and Strengthening

10 Test

10.1 General Requirements

10.2 Material Test

10.3 Masonry and Plate Test

10.4 Wall Experimentation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1.4 墙体不应采用非蒸压硅酸盐砖(砌块)及非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废止)

3.1.5 应用氯氧镁墙材制品时应进行吸潮返卤、翘曲变形及耐水性试验,并应在其试验指标满足使用要求后用于工程。

3.2.1 块体材料的外形尺寸除应符合建筑模数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烧结含孔块材的孔洞率、壁及肋厚度等应符合表3.2.1的要求;

2 承重烧结多孔砖的孔洞率不应大于35%;

3 承重单排孔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孔型,应保证其砌筑时上下皮砌块的孔与孔相对;多孔砖及自承重单排孔小砌块的孔型宜采用半盲孔;

4 薄灰缝砌体结构的块体材料,其块型外观几何尺寸误差不应超过±1.0mm;

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长度尺寸应为负误差,其值不应大于5.0 mm;

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有未切割面,其切割面不应有切割附着屑;

7 夹心复合砌块的二肢块体之间应有拉结。

(本条规范中的1、6点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废止)

3.2.2 块体材料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产品标准除应给出抗压强度等级外,尚应给出其变异系数的限值;

2 承重砖的折压比不应小于表3.2.2-1的要求;

3 蒸压加气混凝土劈压比不应小于表3.2.2-2的要求;

4 块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表3.2.2-3的规定;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废止)

3.4.1 设计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时,砂浆应进行冻融试验,其抗冻性能应与墙体块材相同。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废止)

4.1.8 建筑设计不得采用含有石棉纤维、未经防腐和防虫蛀处理的植物纤维墙体材料。

5.4.2 夹心保温复合墙应进行抗风设计。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废止)

5.4.3 外墙板应进行抗风及连接设计,板材与主体结构应柔性连接。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废止)

5.5.2 外墙板与主体结构连接件承载力设计的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

(本条规范于2022年1月1日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废止)

6.1.9 外保温复合墙的饰面层选用非薄抹灰时,应对由饰面层自重累积作用所产生的变形影响采取构造措施。

6.1.10 内保温复合墙与梁、柱相接触部位,应采取防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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