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 146-2013 现行
Standard for environment and sanitation of construction site 收藏

发布日期:2013-11-08

实施日期:2014-06-01

主编部门: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编单位: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杨崇俭,孙宗辅,徐敬贤,王华军,孙京燕,周长青,孙海东,邹爱华,姚永辉,张世功,曹勤,沙秀花,宋铁柱,王兰英,耿洁明,杨纯仪,蔡崇民,王俊川,徐冬艳,解金箭,高俊岳,毕炤伯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23809

出版时间:2014-01-01

售价 6.90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绿色施工;5.环境卫生。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管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绿色施工;5.环境卫生。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设“术语”章节;2.“基本规定”中增加关于职业健康的要求;3.“绿色施工”一章中增设“节约能源资源”章节,增加关于绿色施工的要求;4.“环境卫生”一章增加食品卫生相关要求。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给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大街75号,邮政编码:100054)。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崇俭 孙宗辅 徐敬贤 王华军 孙京燕 周长青 孙海东 邹爱华 姚永辉 张世功 曹勤 沙秀花 宋铁柱 王兰英 耿洁明 杨纯仪 蔡崇民 王俊川 徐冬艳 解金箭 高俊岳 毕炤伯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杨嗣信 应惠清 魏吉祥 徐克诚 卓新 葛兴杰 闫琪 任兆祥 寇德全 严洪丽 陈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1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46-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4.2.5、4.2.6、5.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8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绿色施工

4.1 节约能源资源

4.2 大气污染防治

4.3 水土污染防治

4.4 施工噪声及光污染防治

5 环境卫生

5.1 临时设施

5.2 卫生防疫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修订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s

4 Green Construction

4.1 Energy and Resources Conservation

4.2 Atmosphere Pollution Prevention

4.3 Soil and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4.4 Construction Noise and Light Pollution Prevention

5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5.1 Temporary Facilities

5.2 Sanitation and Epidemic Prevention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2.1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4.2.5 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4.2.6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1.6 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休息室必须设置可开启式外窗,床铺不应超过2层,不得使用通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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