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6-12-19
实施日期:2007-07-01
主编部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李铁楠,李景色,孙卫平,郗书堂,张建平,姚梦明,宋文凯,许东亮,庄坚毅,袁景玉,陈利清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4471
出版时间:2007-01-01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照明标准;4.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5.照明方式和设计要求;6.照明供电和控制;7.节能标准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及与道路相连的特殊场所的照明设计,不适用于隧道照明的设计。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照明标准;4.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5.照明方式和设计要求;6.照明供电和控制;7.节能标准和措施。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适当提高了照明标准值,增加了交会区照明规定、人行道路照明规定以及节能标准等。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100044)。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路灯管理中心 成都市路灯管理处 飞利浦照明(中国)有限公司 艾迪照明集团公司 东芝照明(北京)有限公司 佑昌西特科照明(廊坊)有限公司 索恩照明(天津)有限公司 宁波帅康灯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铁楠 李景色 孙卫平 郗书堂 张建平 姚梦明 宋文凯 许东亮 庄坚毅 袁景玉 陈利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531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45-2006,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1.2、7.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9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年12月19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照明标准
3.1 道路照明分类
3.2 道路照明评价指标
3.3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
3.4 交会区照明标准值
3.5 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
4 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4.1 光源选择
4.2 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5 照明方式和设计要求
5.1 照明方式
5.2 道路及与其相连的特殊场所照明设计要求
5.3 道路两侧设置非功能性照明时的设计要求
6 照明供电和控制
6.1 照明供电
6.2 照明控制
7 节能标准和措施
7.1 节能标准
7.2 节能措施
附录A 路面亮度系数和简化亮度系数表
附录B 维护系数
本标准用词说明
6.1.2 对城市中的重要道路、交通枢纽及人流集中的广场等区段的照明应采用双电源供电。每个电源均应能承受100%的负荷。
7.1.2 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