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1-06-21
实施日期:2008-08-01
主编部门: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周文麟,金磊,赵天伟,张骐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190
出版时间:2001-08-01
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城市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4.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5.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6.居住区无障碍实施范围;7.建筑物无障碍设计;8.建筑物无障碍标志与盲道。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59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 50—88进行了修订。
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城市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4.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5.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6.居住区无障碍实施范围;7.建筑物无障碍设计;8.建筑物无障碍标志与盲道。
规范主要修订技术内容是:1.修订了缘石坡道的类型、坡度及宽度,盲道的实施范围及盲道宽度,建筑入口形式及坡道宽度,门及电梯配件,无障碍厕所及浴室面积,轮椅席及客房的数量;2.增加了术语,桥梁及立体交叉无障碍设施;学校、居住建筑及居住小区无障碍设计内容;3.扩展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环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
本规范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是:周文麟 金磊 赵天伟 张骐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1]126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1998]59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标准,其中3.2.1,4.1.2,4.2.1,4.3.1,4.4.10,5.1.1,5.1.2,5.1.3,5.1.4,5.1.5,5.1.6,5.2.1,6.1.1,6.2.1,7.1.2,7.1.3,7.2.5,7.3.1,7.4.1,7.7.1,7.8.1,7.8.2,7.9.1,7.10.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该规范编号为JGJ 50—2001,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 50—88(试行)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北京市建设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01年6月21日
目录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通知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城市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
3.1 道路与桥梁
3.2 人行道路
4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
4.1 缘石坡道
4.2 盲道
4.3 公交车站
4.4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4.5 桥梁、隧道、立体交叉
5 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
5.1 公共建筑
5.2 居住建筑
6 居住区无障碍实施范围
6.1 道路
6.2 公共绿地
6.3 公共服务设施
7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7.1 建筑入口
7.2 坡道
7.3 通路、走道和地面
7.4 门
7.5 楼梯与台阶
7.6 扶手
7.7 电梯与升降平台
7.8 公共厕所、专用厕所和公共浴室
7.9 轮椅席位
7.10 无障碍客房
7.11 停车车位
7.12 无障碍住房
8 建筑物无障碍标志与盲道
8.1 标志
8.2 盲道
本规范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