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 107-2003 废止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echanical splicing of bars 收藏

发布日期:2003-03-21

实施日期:2003-07-01

主编部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刘永颐,徐有邻,郁竑,张承起,杨熊川,霍箭云,李本端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1822

出版时间:2003-06-01

售价 18.00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修改了接头的分级和抗拉强度指标;2.取消“割线模量”改用“非弹性变形”控制接头的变形;3.修改了不同等级接头的应用范围和允许的接头面积百分率;4.修改了型式检验的接头数量和加载制度;5.对各类螺纹接头增加安装时拧紧力矩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房屋与一般构筑物中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以下简称接头)的设计、应用与验收。各类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均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9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修改了接头的分级和抗拉强度指标;2.取消“割线模量”改用“非弹性变形”控制接头的变形;3.修改了不同等级接头的应用范围和允许的接头面积百分率;4.修改了型式检验的接头数量和加载制度;5.对各类螺纹接头增加安装时拧紧力矩要求。

本规程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规程的参编单位:冶金建筑研究总院 上海钢铁工艺技术研究所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施工科学研究所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刘永颐 徐有邻 郁竑 张承起 杨熊川 霍箭云 李本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134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07-2003,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5、6.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96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3月21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接头的设计原则和性能等级

4 接头的应用

5 接头的型式检验

6 接头的施工现场检验与验收

附录A 接头型式检验的加载制度

附录B 接头试件型式检验报告

本规程用词说明

3.0.5 Ⅰ级、Ⅱ级、Ⅱ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6.0.5 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本规程表3.0.5中相应等级的要求时,该验收批评为合格。

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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