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 GB/T 50853-2013 现行
Code of urban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planning 收藏

发布日期:2013-01-28

实施日期:2013-09-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汤铭潭,洪昌富,陈永海,崔金明,檀星,沈阳,黄秋芳,黄标,谢映霞,王燕敏,何红宇,刘海龙,樊超,景洪兰,孙志超,杜兵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23680

出版时间:2013-05-01

售价 6.90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及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邮政总局等部门和单位多次协调的基础上,经反复论证,多次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中的电信、广播电视、邮政工程设施规划编制。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及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邮政总局等部门和单位多次协调的基础上,经反复论证,多次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信用户预测、电信局站、无线通信与无线广播传输设施、有线电视用户与网络前端、通信管道、邮政通信设施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性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建议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号,邮政邮码:100044),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沈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汤铭潭 洪昌富 陈永海 崔金明 檀星 沈阳 黄秋芳 黄标 谢映霞 王燕敏 何红宇 刘海龙 樊超 景洪兰 孙志超 杜兵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陈懿 王静霞 刘占霞 张端权 王承东 林长海 于纪凯 杨明松 钟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2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853-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月28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电信用户预测

3.1 一般规定

3.2 预测指标

4 电信局站

4.1 一般规定

4.2 电信局站设置

5 无线通信与无线广播传输设施

5.1 一般规定

5.2 收信区与发信区

5.3 微波空中通道

5.4 无线广播设施

5.5 其他无线通信设施

6 有线电视用户与网络前端

6.1 一般规定

6.2 有线电视用户

6.3 有线电视网络前端

7 通信管道

7.1 一般规定

7.2 主干管道

7.3 小区配线管道

8 邮政通信设施

8.1 一般规定

8.2 邮件处理中心

8.3 邮政局所

附录A 城市微波通道分级保护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制订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Telecommunication Users Forecast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3.2 Forecasting Index

4 Telecommunication Central Office and Station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Telecommunication Central Office and Station Set-up

5 Transmission Facilities of Wirelese Communication and Wireless Broadcast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5.2 Receive Area and Transmit Area of Radio Signal

5.3 Path of Microwave

5.4 Wirelese Broadcast Facilities

5.5 Other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Facilities

6 Cable Television Users and Network Headend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6.2 Cable Television Users

6.3 Cable Television Network Headend

7 Communication Pipeline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Communication Trunk Pipeline

7.3 Communication Distributing Pipeline of Small District

8 Post Communications Facilities

8.1 General Requirements

8.2 Postal Matter Dispose Center

8.3 Post Office

Appendix A Path Hierarchical Protection of Urban Microwave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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